“我們兩家原來是同時創業的私營企業,人家后來找了個海外華人投資,搖身一變就成了外資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每年光所得稅就比我少交一半。我現在不是人家的對手了。”在江蘇南通做紡織品生意的秦中米忍不住發起了牢騷。
秦先生表示,現在已經加入WTO幾年了,國內企業和外資企業在稅收待遇方面還是不一樣。他盼望“兩稅合一”早日實現,同時他又希望“出口退稅”能快點兒到手。
入世之初,按照中國政府“內外平等”的國民待遇承諾,我們明確表示要取消國內銷售產品和出口產品的差別待遇。
到今天,2006年12月11日,中國就從“后WTO時期”進入“WTO后時期”了。對照當初的承諾來看,有些補貼和優惠已經很痛快地廢除掉了,有些正在進行調整。
加入世貿組織后,中國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要求外向型企業產品用于出口的內容。這雖然掃清了取消差別待遇的法律障礙,但在取締補貼和超國民待遇的具體實踐中,一些操作仍困難重重,影響較大的有“出口退稅”和“兩稅合一”。
目前,中國僅僅對包括出口退稅在內的稅收優惠政策作了一定調整,但效果似乎并不明顯。
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金柏松分析,由于受到財政等因素的制約,存在著出口退稅拖欠等問題。中央財政難以承受出口退稅的增長,外貿企業難以承受退稅拖欠帶來的財務負擔,政府與企業之間的矛盾已經積累了較長時間。盡管目前采取了用出口退稅銀行賬戶托管貸款的辦法暫時緩解了矛盾,但反而形成了政府財政、銀行和企業三方的矛盾,引起國家信用風險向銀行信用風險轉移。
“當初為了和他們競爭,出口價格低點兒也認了,想著反正還有出口退稅頂著。但誰想到我們民營企業到銀行難貸款,而出口退稅又遲遲也拿不到,干著急。”秦中米說。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周茂清說:“國家需要對出口退稅政策進行調整,特別是在加工貿易領域。”他認為,可以逐步降低甚至取消加工貿易出口退稅,一方面有助于維護外貿秩序,減少低價出口,避免遭遇反傾銷;另一方面也可以促進企業使用國內原料加工產品,避免不必要的進口。其實,國家今后應該把出口退稅政策用于鼓勵企業利用國內、國外兩個市場,以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
與“出口退稅”難相比,“兩稅合一”也舉步維艱。目前,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議案仍在審議中。其實,“兩稅合一”早在1990年代中期就已提出,并且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準備。但是由于擔心影響引進外資,至今還難以實現。
專家建議,把對外資所得稅減半以及“三免兩減”等優惠政策向吸引高新技術方面調整。以對不同技術標準的行業實行差別待遇的政策取代現在對內外資企業實行差別待遇的政策。
金柏松認為,走出困境的關鍵是要調整中國國際貿易的重心。按照市場經濟公平競爭和WTO國民待遇的原則,只有取消對出口企業在稅收(所得稅減免、出口退稅等)和銀行貸款上的優惠,才能改善中國出口商品的結構,改變大量出口資源消耗型和勞動密集型商品的舊格局,提高資源和能源的使用效率。
(文章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作者:徐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