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誕連著元旦,K歌行情看漲,滬上各大卡拉OK商家迎來旺季。
12月26日,晚上近10點,位于復興公園的知名KTV場所“錢柜”依然繁忙,100多個包房幾乎全滿。服務員還在不斷地領進客人。3樓收銀處,六七名服務員忙得不亦樂乎,有的干脆坐在地上,清理著大堆賬單,幾臺計費機“吱、吱”作響,吐出長長的賬單。
樂不思歸的飆歌者、暈頭轉向的服務生,卻沒有察覺,一場圍繞卡拉OK版權使用費的紛爭,正在這個冬季逐漸升溫。
11月9日,國家版權局發布卡拉OK經營行業版權使用費標準:卡拉OK經營行業以經營場所的包房為單位,支付音樂作品、音樂電視作品版權使用費,基本標準為12元/包房/天。
公告稱,這一標準是由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與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上報的,已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并進行了修改。
短短數百字的公告引起社會強烈反響,媒體報道中用到最多的一個詞就是“抵制”。
就在各地娛樂行業協會對該標準普遍抵觸時,12月23日,中國音像協會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備組負責人王化鵬稱:“按照權利人的委托,我們將從2007年1月1日開始收費!边@一表態,加重了本已濃郁的“硝煙”。
收費時刻臨近,各方利益人的面目依然撲朔迷離。
誰來收?
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仍在籌備,收費主體引發爭議
從國家版權局公告看,收費主體是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和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
問題就出在“籌”字上。上海市文化娛樂行業協會副秘書長朱南說,只有當該協會走完籌備程序,才能確立其收費主體的地位!拔覀兤惹邢M诨I備中的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盡快完成必要的法律程序”。
滬上知名卡拉OK經營企業“好樂迪”的負責人說得更直接:“我就是把版權使用費給你,你能給我正式發票嗎?合法資質還沒拿到,怎么能收費呢?就像我們企業一樣,沒拿到營業執照就不能經營,否則就是違法嘛!”
不過,國家版權局公告指出,在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沒有完成社團登記程序之前,音像權利人已經委托,將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管理的權利暫由中國音像協會代為行使。
問題又來了。一名娛樂行業協會的負責人稱:“假如中國音像協會具備收費資格,又何必再去籌建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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