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退休的條件還不成熟
在文章刊發后,某研究員因為表達了贊成延遲退休的觀點,連日來,他接連收到從全國各地寄給他的讀者來信,“加起來有20封”。
針對廣大讀者對延遲退休問題提出的異議,這位研究員向《中國經濟周刊》進一步表述了他的觀點:“首先,延遲退休年齡要在人們自愿的原則基礎上,搞一個政策設計組合,并且需要一個很長的過渡期。一些國家退休年齡從60歲延長到65歲,用了二、三十年的時間,每年只延長一兩個月,而且都是自愿的。其次,在中國這個特殊的轉型時期,要對過去國有企業職工、下崗職工及其他一些特殊群體,保持原來的政策不變,進行適當地照顧,讓自愿的選擇余地更大,比如繼續保持企業內退,有30年工齡的原來是什么政策可以繼續保持等。”
隨著全國各地職工對現時是否延遲退休年齡的關注,2006年12月20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劉永富公開表示,從我們國家的情況看,我國的退休年齡在國際上確實是偏低的。但是,我們國家的勞動力資源也是很豐富的。因此,是否延遲退休要統籌考慮各方面的情況。目前我們主要還是執行國家現行的退休年齡的規定,延遲退休年齡的條件還不成熟。
“目前在我國推行延遲退休肯定不可能。現在我國的勞動力供給旺盛,這種情況下沒必要再延長退休年齡。國外推行延遲退休是勞動力短缺,因此,國外在這個時候推行更符合國情。而目前我國還用不著推行延遲退休政策,現在我們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年紀大的還不退,年紀輕的沒有工作崗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研究人員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延遲退休不能僅從單方面考慮,如果只考慮社保,延長退休年齡當然有利,但是對就業不利,這是一個很大的矛盾,因此現在肯定不可能推行延遲退休政策。
養老金空賬可由國企“資助”
既然當前推行延遲退休的條件還不成熟,那么用什么辦法彌補8000億養老金空賬這個窟窿?
“8000億養老金空賬,政府應該承擔起責任。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過程中的改革成本,應該由政府承擔。政府不能一遇到問題,就推給老百姓。”某企業人力資源部經理李女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建立多層次退休待遇的退休體制勢在必行,比如可以對不同身體、心理狀況的在崗人員給予不同的退休選擇,如工齡30-35年且未滿退休年齡,因健康等原因,允許提前退休,退休金降低(至原來的60-80%),這樣就不會增加社保負擔,也可以騰出崗位讓年輕人上崗;而那些身體條件好、個人有延長工作年限要求又的確是單位急需的人才,可以用合同的形式推遲退休,而待遇也應該適當提高。
“有進有退 ,既可以解決社保資金供應不足,又可以不影響就業,同時又體現人文關懷。此外,要切實解決養老金問題,政府還要開源節流,控制公務費開支,比如旅游考察、招待、各種會議支出等等;既支持了社保,全民又能安居樂業。”李經理告訴記者。中共中央黨校教授王東京在日前發表的《7000億養老金空賬的著落》一文中指出,養老金空賬已經有了著落,“政府有意將國企在國內發行的股票,劃轉10%彌補社保金不針對業內關于“一些國企在上市后,將他們募得的股本拿一定的比例劃撥到社保基金”的消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李榮融在2006年12月19日公開表示,“任何人都會有老的那一天,也都難免會生病,國資委堅決支持把部分國企的收益轉到社保基金。但國資委比較傾向把這個額度換成錢,然后交給社保基金,不太贊同直接劃撥股權,原因是現在有相當一部分的企業還是要保持絕對控股。”
(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作者:王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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