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當家人”該管啥
即使是對于已經明確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國務院國資委而言,將國有資產監管到位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一直以來,國資委飽受詬病的是,太強調監管而忽略了運營,也就是過于專注監管者的身份,而過分淡漠了“出資人”職責。
國資委本身就是一個矛盾體。天強管理咨詢顧問公司總經理祝波善認為,在代表國有資產出資人利益,關注企業的經營運作和資產的保值增值時,像“老板”;但在個人待遇和職務安排方面,或者管理央企方面,則更像一個“婆婆”,有時還帶有政府行政化色彩。
這種“婆婆+老板”的獨特模式,令國資委經常在這兩個身份之間搖擺轉換。在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盧奇駿看來,國資委的監管職責定位是監管還是運營不是很清楚。在國資監管實踐中,國資委既監管又運營,其結果是導致新的政企不分。
“國資委的人員基本上來自于黨政機關,他們的工作習慣是行使公共行政權力而不是出資人權利。履行出資人職責所需要的能力是商業化運作的專業能力,恰恰國資委在這方面的能力顯然欠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所副所長張文魁曾對本刊記者說。
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盧奇駿從國有資產監管角度進一步指出:在目前的監管框架下,國資委管人、管事、管資產相結合的情況下,必然會出現對企業過多的干預,甚至是錯位和越位問題。
于是,人們便看到國資委事無巨細都在管,比如為所屬企業全球范圍招聘管理層人員和法律主管。國資委對屬下企業強硬的“管理方式”也讓不少企業頗多怨言。
而事實上,也有不少企業對于國資委的做法并不“買賬”。洪巖是國資委下屬某集團一子公司的法律部主任,去年曾考入國資委海內外公開招聘的總法律顧問前三甲,但此三人均未被企業聘用。“國資委也拿這些企業沒轍。人家根本就不想國資委幫他們招聘。”洪巖對本刊記者說。
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讓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國資委的重要任務。國資委的數據顯示,國資委組建近4年來,在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等六個方面實現了重大突破,中央企業資產總額和銷售收入年均增加1.1萬億元,實現利潤年均增加1000億元。
不過,“這些資產增加值80%來自基礎壟斷行業。”天強管理咨詢顧問公司總經理祝波善分析說。在祝看來,這帶來的問題是:一、壟斷利潤的獲得是全民消耗了成本,國有企業的競爭力并沒有真正增強;二、國企利用壟斷資源與民企競爭,不但有“與民爭利”之嫌,還間接的對民企形成了一種打壓和制約。
4年前,李榮融被任命為國資委主任時,他稱國資委的任務,“就是要把交給我們的國有資產搞好。一個是國有經濟的布局調整,第二搞好國有企業,第三保證增值”。但要想完成這些任務,“國資委的監管職責、監管框架、范圍,地方和中央監管單位的職權和劃分,都需要進一步明確。”盧奇駿說。
其中,最重要的恐怕是完善其作為出資人的角色。國資委研究中心相關課題組向本刊記者表示,國資委、國資營運機構和企業三個層次之間,理想的關系應該是:國資委主要對國有資產營運機構依法行使出資人職責,即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管理者選擇等;資產營運公司則主要從事產權管理和資本營運,擔負國資保值增值的任務,但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而是作為一個資本的運作平臺和管理平臺出現。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