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財”行為四:不該取時提前取
有很多人在需要有錢急用時,由于手頭沒錢備用,又不好意思向別人開口,往往喜歡一概而論的把剛存了不久或已經存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定期儲蓄存款作提前支取,使定期儲蓄存款全部按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了利息,這些人如果在定期儲蓄存款提前支取時這么做,在無形中也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利息”損失,現在銀行部門都開展了定期存單小額抵押貸款業務,在定期儲蓄存款提前支取時就需要多想想,多算算,根據尺度,拿手中的定期存單與貸款巧妙結合,看究竟是該支取,還是該用該存單抵押進行貸款,算好賬才會把定期儲蓄存款提前支取的利息損失降到最低點。
“破財”行為五:逾期已久不支取
我國新的《儲蓄管理條例》規定,定期儲蓄存款到期不支取,逾期部分全部按當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利率計算利息,但是現在有很多人卻不注意定期儲蓄存單的到期日,往往存單已經到期很久了才會去銀行辦理取款手續,殊不知這樣一來已經損失了利息,因此提醒每個一個人存單要常翻翻,常看看,一旦發現定期存單到期就要趕快到銀行進行支取,當心損失了利息。
“破財”行為六:存單存折隨便放
存單(折)是儲戶在銀行存款時,由銀行開具的,交儲戶自己保管,用于支取存款,明確雙方債權債務關系的惟一合法憑證。但現在很多人在存單(折)保管上,不注意方式,在銀行儲蓄后,不是把存單專夾保管,而是有的放到抽屜里,有的夾在書本里,這樣一來,時間長了就不免會忘記丟失。正確的保管方式是在保管存單(折)時,最好把存單放在一個比較隱蔽的、不易被鼠蟲所咬,且干燥的地方,同時,不要將存單,特別是活期、定活兩便存單存放在被小孩子或他人很容易就取到的地方,同時活期存折須把所存機構地址、戶名、賬號、存款日期、金額、密碼等記在記事簿上,定期存單除登記這些外,還需把存款期限登記起來,以備萬一發生意外,根據資料進行查找和辦理掛失。存款人還應注意,存單一定要與身份證、戶口簿等能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和印鑒、密碼登記簿分開保管,以避免存單與這些證件、印鑒、密碼登記簿被他人一起盜走后,把存款冒領。
(來源:經濟參考報,作者:薄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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