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企業(yè)家不是娛樂明星”
《新京報》:曾有媒體報道,本色一口氣耗資2億多元買下東陽世界貿易城700個攤位,但后來又被你們否認了。這是怎么回事?
吳英:當時簽的是意向協(xié)議,并不是最后的拍板。當時有人找到我,希望本色能夠出面。當時我想如果出面能夠帶動東陽經濟也行,就應下來了。說實在話,其實我只是捧了個場。
《新京報》:去年10月24日,本色集團拍得一塊土地,卻因沒交6100萬元土地出讓金,被視為自動放棄了,放棄是因為資金緊張嗎?
吳英:不是的,地我不要了。
我在東陽投資,是想為東陽做些貢獻,為家鄉(xiāng)服務,但家鄉(xiāng)人不理解。民間這么多傳言,說傍大款、洗黑錢的都有,這些都是從東陽傳出來的。打個比方,東陽像是我家,你想為家里做些事情,但家里人卻不支持,我就主動放棄了。傳言出來后,給我的壓力很大。我是個企業(yè)家,不是娛樂明星。
《新京報》:這是不是意氣用事?你這一放棄,還同時放棄了800萬元保證金。800萬能要回來嗎?
吳英:你不了解我做事的風格。保證金能不能要回來,你要去問公司的財務負責人。
《新京報》:據(jù)我們向東陽光彩事業(yè)基金會工作人員了解,你去年向其捐贈的500萬元在到賬一個月后,在你們公司的要求下,又退還給你們了。這是出于什么原因?
吳英:這個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已經放權給公司,我只管大方向、戰(zhàn)略方面的事,你要去問財務。
《新京報》:光彩事業(yè)的人說,你們當時的理由是,當時捐款是以本色集團的名義,而本色集團當時并沒有注冊,所以把錢要了回去。這筆錢還會捐出去嗎?
吳英:捐款還是會捐,在有需要的時候。什么時候還回去,需要他們與我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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