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集合理財產品類型涵蓋了股票型、債券型、配置型、FOF、貨幣市場型等,可以滿足各種風險偏好投資者的需求。
其中股票型如國信金理財價值增長、中金精選等,債券型如廣發理財2號、中信避險共贏等,配置型如光大陽光、中信理財2號等,FOF如招商基金寶、國信金理財經典組合等,貨幣市場型如招商現金牛貨幣、國泰君安君得利1號貨幣。
值得一提的是,與基金、銀行理財等不同,券商有收取管理費與業績分成兩種方式可以獲得集合理財業務的報酬。這樣,券商的收益與集合理財計劃的整體業績掛鉤,將在更大程度上調動券商做好業績的積極性。
業績分成模式主要用于非限定性集合理財產品。如東方證券的東方紅2號,除收取每年0.8%的管理費以外,如果業績集合理財計劃的年收益率在2.25%-7%之間,可以收取30%的投資收益分成,業績在7%-10%之間則收40%,10%以上收50%。
投資者還需注意是,集合理財產品的門檻較高,限定性產品為5萬元,非限定產品為10萬元。同時,集合理財產品一般都設有封閉期。在封閉期內,投資者不能自由贖回份額,投資者在購買相關產品之前需要考慮資金的流動性問題。
(稿件來源:中國證券報,作者:陳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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