滌蕩市場
在經過一番行政體制改革之后,鄭筱萸又開始推行企業優良制造規范(GMP)認證,并統一藥品國家標準。
1999年8月24日,藥監局頒發了關于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有關規定的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分劑型、分品種有步驟地組織實施了GMP認證工作。在規定期限內,未取得“藥品GMP證書”的企業,將不予換證。
鄭筱萸還要求通過原國家醫藥管理局組織的GMP達標企業,應根據《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1998年修訂)進行自查,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復查,復查結果報藥監局復核,符合要求后頒發“藥品GMP證書”。
實行GMP認證制度后,到2002年底,全國有1470多家藥品生產企業獲得1890張GMP證書,約占企業總數的26%。1998年前,全國僅有87家企業(車間)通過GMP,嚴格生產企業的準入條件。1999年至2001年共批準新開辦企業45家,779家不符合換證條件的企業退出市場。
“這個決策對整個醫藥行業來說,是一件好事,從沒有規范的管理,到明文規定并拿有證書才能生產,解決了很多存在安全隱患的醫藥企業生存的空間,也從生產的角度保證了藥品生產環節的安全性。”藥監局某官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地標”升“國標”
與GMP認證改革并行的是2002年開始的地方標準升為國家標準的整頓工作。
由于歷史原因,我國藥品存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地方標準藥品的質量水平參差不齊,而且中成藥地方標準品種多、涉及的生產企業也多,達1666家。藥監局規定,從2002年12月1日起,大部分上市藥品將統一使用國藥準字的文號,藥品的地方標準將不復存在。
“當時由于每個省都有自己的標準,比如豫衛藥、魯衛藥等,國衛藥等,地方標準與國家標準并存,很難管理。在2002年,藥監局用一年的時間進行這項工作的整頓,統一為國家標準。目前看來,這項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藥監局某官員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說。
體制改革的方向完全正確,但是沒有相應的監督體系存在,就給了很多人牟取私利的機會。GMP認證和“地標”升“國標”兩項工作,體系的漏洞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
“沒有錢,即使合格的企業也拿不到GMP證書,企業為了生存,只能用錢進行交易,而對一些不合格的企業,更是有機可乘。”某醫藥公司工作人員說。
“‘地標’升‘國標’,上交到省里是每個藥品要交1萬元,想拿到國家標準,必須上交20萬~50萬元不等的費用,才能完成這個過程。”知情人告訴記者。
“地標”升“國標”的過程中,藥監局專門設置了地標辦、國典委員會,但是最終的審批權掌握在了鄭筱萸曾經的秘書曹文莊的手上。據內部人士透露,單一個吉林省就賣出了1000個批文,還有1600多批文飛向全國各個省市。
齊二藥、欣弗事件之后,藥監局某官員曾對本報記者說:“這些事件不是偶然也不是獨立的。”從醫藥企業的GMP認證,到藥品批號的審批上,是各個層面的漏洞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但齊二藥、欣弗事件發生后,卸任的鄭筱萸在接受本報采訪時竟然異常坦然:“國家這樣大,藥品這樣多,不可能每個都監管得不出一點問題,出現這樣的事件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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