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財產保險】
家庭財險要分清起因
● 客戶需轉變那種只要為家庭財產投了保,出險后凡是受損的家庭財產保險公司都應該賠的觀念
● 客戶在投保時一定要看清保險合同中的保險責任范圍和保險財產范圍,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出險后保險公司不賠,不屬于保險財產范圍內的,保險公司也不賠
火源本身不賠
柳先生去年為自家投保了保額為1萬元的家庭財產保險,年底因使用取暖器不慎引發火災,所幸及時撲滅,僅燒壞了客廳的一把椅子和組合沙發中的一個單人沙發。柳先生向保險公司報案并提出1000元的賠償要求,其中包括取暖器價值100元、椅子價值100元、單人沙發價值800元。保險公司查勘定損后賠付900元,取暖器100元不賠。
專業人士表示,客戶需轉變那種只要為家庭財產投了保,出險后凡是受損的家庭財產保險公司都應該賠的觀念。在上述的案例中,經查驗證實所有由于火災引起的損失保險公司都賠,而導致火災發生的火源本身保險公司不賠,因此該保險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
該人士提醒,在客戶報案后,保險公司會根據家庭財產受損的各種原因決定賠付內容。以下兩種情況保險公司是不賠的,一是對事故原因舉證不明不賠,二是外來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賠。許多投保客戶往往因為對這些不了解,而在理賠時與保險公司發生糾紛。
例如:同樣是冰箱、電視機等家電損壞了,如果是因為雷擊而導致的,保險公司就賠;如果是由于供電原因引起電壓不穩而導致的,則保險公司不賠;而如果是由于臺風導致380V電線碰上220V電線、引起居民家中家電損壞,則保險公司還是會賠。
防范不嚴不賠
胡女士投保了家庭財產險附加盜搶險,去年夏天因外出時未關窗戶導致家中財物失竊,共計損失約5000元,其中現金500元、手機一部2000元、衣物2000元、DVD一臺500元。胡女士報警后即向保險公司報案,索賠5000元。保險公司查驗現場及參考警方資料后認為,胡女士家門鎖完好,失竊的主要原因是胡女士防范不嚴、忘記關好窗戶,這不在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范圍內,因此拒賠。由胡女士自己承擔5000元損失。
專業人士表示,客戶在投保時一定要看清保險合同中的保險責任范圍和保險財產范圍,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出險后保險公司不賠,不屬于保險財產范圍內的,保險公司也不賠。
在上述案例中,胡女士所丟失的現金和手機都不在家庭財產險附加盜搶險的保險財產范圍內,因此即使是胡女士關好門窗、家中由于門鎖被撬而導致財物遭竊,現金和手機總計2500元的損失保險公司還是不賠的,仍要由胡女士自己承擔。該人士建議,對于家中的現金和有價證券,如果客戶擔心失竊,可再投保附加現金有價證券險。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郵票、油畫、珠寶玉器等無法估值的收藏品或藝術品,保險公司一般不接受投保。這一方面是因為這些物品本身的價值難以準確估計;另一方面,萬一發生部分損壞,保險公司只按比例賠付或只賠付修復費用,而實際上物品價值已大打折扣;此外,難以防范道德風險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專業人士提醒,在家庭財產保險的投保中,許多客戶都會犯保不全的錯誤。他們在投保時總以為交了保費就萬事大吉,以后家里財物受損了保險公司就都會賠,一旦出了險,再拿出保單仔細一看,才發現這也未保、那也未保,很多損失都要自己承擔。
現在大多數保險公司都推出了家庭財產保險的套餐式服務,在主險之外附加電器責任險、水管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等,客戶在投保時一定要咨詢清楚,根據自身的家庭情況選擇合適的附加險種(例如家里是老公房的,就應投保第三者責任險,這樣如果因自己家中漏水導致樓下鄰居受損時也可獲得相應賠付,而家里如果是別墅的就不會發生這種情況,無須投保該險種。),盡量保得全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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