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平等保護”原則是完全符合憲法的?
主持人:現在,有一種觀點認為我國憲法規定我國以公有制為主體,而以公有制為主體就意味著各類所有制在法律地位上是不平等的,現在物權法講平等保護,因而物權法是違憲的。怎樣看待這一觀點?
王利明:這是一種誤解。我想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談:第一個方面,物權法確定的平等保護原則符合憲法關于所有制性質的規定。憲法條款雖然在措辭上存在著主體和非主體的差別,但只能理解為各種所有制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是有差異的,而不能理解為各種所有制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不是說公有制為主體就意味著公有制處于優越的法律地位,其它所有制處于次要的法律地位。正是因為在憲法上,多種所有制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因而決定了物權法需要規定對各類所有權的平等保護原則。
第二個方面,我們絕不能因為憲法規定了社會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就認為憲法確立了不平等保護原則。我國憲法規定,我們國家目前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實現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這是憲法對基本經濟制度準確的表述,所以,落腳點是在“共同發展”幾個字上。怎么才能保障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呢?前提就是必須要實行平等保護。假如說優先保護公有制一種,對其他所有制采取歧視的態度,就不可能有平等發展,就不可能有共同發展。
我們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平等保護市場主體的平等地位和發展權利,就是我們必須要確認各類企業,不管它在所有制上是公還是私,不管企業的大小,都必須要在同一起跑線上平等競爭,適用同等的法律規則,并且承擔同樣的法律責任,絕不能把企業分成三六九等。如果說我們對財產的保護實行三六九等的話,就意味著對企業也應該三六九等的對待,這是完全不符合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的。如果在侵害國家財產的情況下就應當多賠,侵害私人財產就應當少賠甚至不管,那怎么能維護市場經濟主體的平等地位和發展權利呢?這和市場經濟體制是完全對立的。所以,那種認為平等保護違背了憲法關于我國基本經濟體制的規定的說法是站不住的。
主持人:我們知道,在經濟實際運行當中,我們國家對不同產業、不同所有制經濟在公共資源配置、產業政策等方面可能會有所區別,產業政策等方面的差異和平等保護是不是矛盾?
王利明:應當承認,在我們國家,不同的所有制在公共資源的配置、市場準入、銀行貸款等等方面是存在一些差別。但是,這些差別更多地是國家有關宏觀調控政策以及有關市場準入的特別規定,屬于工商調節的范疇,它和物權法確定的平等保護是不矛盾的,分別屬于不同法律調整的內容。另外,關于產業政策的特別規定,可能影響到整個物權的取得,比如說銀行貸款如獲得優惠,取得財富、取得物權就多一些。但是,當每一個主體取得物權之后,它在物權法上都要實行平等保護,不管取得了多少財富、多少財產,在物權法上只能是平等對待。所以,產業政策上的差異和物權法的平等保護是完全不矛盾的。
平等保護與加強國有資產保護是否矛盾?
主持人:現在國有資產流失比較嚴重,物權法是怎樣加強對國有資產保護的?
王利明:物權法規定了平等保護原則,并不是說立法就不能對現實中保護某一類特定財產的問題作出專門規定。針對當前國有資產流失的實際情況,物權法在堅持平等保護原則的基礎上,強化了對國有資產的保護。物權法具體規定了各類國家所有權行使的主體,明確了國有財產的范圍和歸屬,這對于保護公有財產是十分必要的。草案還專門規定了保護國有資產、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各種具體措施,物權法關于物權保護的這些方法,就是為了保護國家和集體財產。這些都體現了憲法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公共財產保護的精神,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但物權法不是單純地保護國有財產的法律,不能將保護國有資產、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任務都加在物權法上,這顯然是物權法不能承受之重。我國立法機關已經將國有資產法的立法提到了議事日程,國有資產法將對國有資產的監督、保護作出更為具體、更富可操作性的規定。
如何看待“私有財產特殊保護論”?
主持人:現在,有觀點認為物權法是私法,應當以保護私有財產為主,因而主張“私有財產特殊保護論”。怎樣看待這種觀點?
王利明:應當承認,私有財產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它與生命權、自由權一起被并稱為公民的三大基本權利,鑒于在高度集中的經濟管理體制下,實行“一大二公”,對公民的財產權缺乏必要的保護,因而強調應當加強對私有財產的保護,從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這種看法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物權法應當將私有財產權作為一項重要權利加以保護。但從中國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出發,物權法不能僅僅保護私有財產。
我們說物權法是私法,一是強調物權法中也要在一定程度上體現私法自治原則,二是強調物權所具有的民事權利的特點。而絕不是說,物權法只保護私有財產,而不應當保護其他財產。總之,我認為,我們在堅持物權法的平等保護原則時,必須摒棄只注重保護一類財產而排斥保護其他財產的觀點,此種觀點都是因對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理解不準確、認識出現偏差所造成的,也沒有準確地把握物權法的立法目的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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