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2日電 據人民網報道,昨日(21日),廣東健力寶集團有限公司就原董事長、總裁張海刑事案件作出嚴正聲明。聲明如下:
廣東健力寶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張海刑事案件的嚴正聲明
我公司----廣東健力寶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裁張海,日前因犯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被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追繳贓款。自一審宣判以來,張海及某些人通過新聞媒體不斷發表顛倒黑白、捏造事實的言論,其目的是幻想借此轉移公眾視線,騙取社會同情,干擾人民法院對其刑事犯罪問題的審理。我公司特作如下聲明,以澄清事實,糾正視聽:
一、人民法院是國家司法機關,我們相信人民法院對張海的判決是正確、公正的。
二、張海于2004年8月被免去健力寶董事長、總裁職務,完全是因為其經營管理不善,使健力寶瀕臨破產,才被董事會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經合法程序罷免,而非其他原因。張海2002年主政健力寶伊始,就利用欺瞞手段,將其他合法股東排除在健力寶集團董事會之外,直至2004年7月,其他股東才得以進入董事會。
在張海掌控健力寶兩年多的時間里,健力寶絕非張海向外界捏造的“產銷兩旺,扭虧為盈”,而是年年虧損,其虧損額累計達數億元。為了掩蓋其虧損及滿足對外投資的野心,張海利用健力寶集團的各種資源向銀行大舉借債,并將資金大量用于非主營業務,導致健力寶財務狀況陷入惡性循環。至張海被免職前夕,健力寶共拖欠供應商、經銷商欠款14億余元,致使許多供應商、經銷商陷入困境;健力寶因為沒有資金無法購買原料,而供應商也無法在被大量欠款的情況下繼續賒貨給健力寶,造成生產屢次中斷,生產設備和產業工人在產銷旺季卻處在閑置與待崗狀態;經銷商也因為健力寶拖欠其巨額貨款而中斷了與健力寶的正常經營業務;員工薪金長期拖欠;多家銀行貸款逾期;健力寶面臨天文數字的訴訟并陷入即將破產的困境。正是在此種危急情況下,健力寶集團召開董事會,合法罷免張海職務,是形勢所迫,大勢所趨。這是健力寶全體員工、經銷商、供應商所共同經歷過的事實。而張海竟然稱,因為其“遭到免職,而健力寶集團也立即產銷癱瘓”,如此捏造事實,欺騙世人,只能讓人們更加看清楚他的真面目。
三、張海在某報紙宣稱“特殊利益集團侵吞自己和健力寶公司數十億元財產”、“導致國有資產流失”,這純屬誹謗,無任何依據。至于健力寶對其持有的興業銀行、中國平安股份的處置,是在2004年7月以后,經政府機關認可的合法董事會及相關司法機構確認后進行,并且處置所得資金全部用于償還健力寶欠款。與其誹謗別人形成對照的是:2002年1月,張海剛剛接手健力寶時,健力寶母公司財務賬上尚有1.3億多元現金,而健力寶集團合并賬目上的現金逾2億元;但直到2002年5月,三水正天公司才正式收購了健力寶75%股權后,張海對新進入的其它股東和在延后面對新聞媒體時謊稱其接手健力寶時賬上只有區區幾萬元。而這期間有數千萬國有資產資金流失或者去向不明,這才是真正的“國有資產流失”。
四、個別人近期在某報紙發表張海案件“專案組接受健力寶80萬辦案經費”的言論,這是對國家司法機關及健力寶的惡意誹謗和污蔑,其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構成誹謗罪。我公司與辦案機關之間從來沒有亦無必要進行任何經濟來往,對此,我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五、說謊和作假是張海一貫的作法和個性,張海在被依法逮捕前,在健力寶的所作所為早已劣跡斑班,除了司法機關已經查明并起訴的部分,張海還有其它資金方面的嚴重問題,對于這些問題,我公司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1、2004年前后,我公司下屬的深圳健力寶足球俱樂部拖欠球員工資及各項費用累積達6000多萬元,張海每次到俱樂部時必稱下周付款,此舉有俱樂部當時的員工、球員及廣大球迷均可作見證。但實質上,張海對其多次承諾非但一次都沒有兌現過,反而瞞過股東和集團公司暗中挪用4000多萬元巨額資金收購中超球隊中的遼足、上海中遠等足球俱樂部,以期形成足球界的“張海系”。
2、張海自2002年初擔任健力寶董事長、總裁至2004年8月被免去董事長、總裁職務,僅僅兩年多的時間里,健力寶母公司的總負債由18億多元增至38億元,增長了近20億元;其中銀行負債由10.96億元增長至20.4億元,其它負債由7.23億元增長至17.6億元,直到目前,其任職期間所形成的呆帳仍有2億元左右未能收回,這還不包括其操縱子公司增加的其它債務以及其它未入賬的債務黑洞。張海用盡各種辦法將健力寶資金鏈上各個環節的資金壓榨得干干凈凈,并將健力寶集團所有能夠抵押的財產全部抵押給銀行以獲得貸款,直接導致了2004年資金鏈終于斷裂,員工欠薪長達三月之久,供應商、經銷商、銀行各方面同時追債的危局。
一方面是健力寶財務深陷困境,另一方面卻是張海窮奢極欲的個人生活。數千員工工資被長期拖欠,張海卻在廣州享受其挪用健力寶資金購買到其個人名下的豪華別墅;球隊長年發不出工資,張海卻坐著個人包機去看足球,直至張海被免職時,仍有壹佰多萬元包機費用沒有付清,而這些消費都要由健力寶埋單。
如此之多的資金去向何處?相信事實終究會被查清,還真相于社會。
3、張海為了填補因其犯罪行為產生的財務黑洞,不惜采用虛增庫存、虛增銷售收入等犯罪手法平賬。其行為已經無視法律的存在。
張海的種種行徑表明,他無視社會道德規范,并試圖挑戰法律的公正性和嚴肅性。
六、為了平息張海掌控健力寶期間所造成的巨大混亂,佛山市及三水區政府、經銷商、供應商與健力寶員工,勵精圖治,攜手拯救這個具有二十多年光榮歷史的民族企業,在社會多方配合下,目前健力寶集團正在逐漸走出困境,恢復生機。但是,張海卻為一已私利,信口雌黃地在社會輿論上造謠惑眾,造成健力寶協作單位的恐慌和震蕩,這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行為。
張海在被宣判有罪后的行為說明,其不但沒有絲毫悔罪,反而變本加厲地繼續其誹謗中傷之能事,妄圖通過陷害別人以轉移公眾對其刑事犯罪問題的關注。我公司全體員工盼望早日將其繩之以法,給健力寶全體員工及合作伙伴一個交待,給健力寶兩年多的歷史一個交待,給全社會關心健力寶這一民族飲料品牌的消費者一個交待!
廣東健力寶集團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