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當納稅人在兩地同時取得收入,其所繳納稅款總體會偏低。按照規定,納稅人應當于取得收入的下個月自行到稅務部門申報繳稅。但實際上,各個地區之間尚未做到聯網,各地稅務部門之間的信息無法共享。這樣,納稅人如果不去申報繳稅,稅務部門就很難發現。
稅務部門的孤軍作戰
當前突出的問題是稅法還不夠完善,相關信息采集制度不是很健全,施正文說,而這給稅務部門和納稅人,都帶來了諸多不便。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管理處副處長史小軍表示:“我們與銀行、證券部門、個體協會、旅游部門、衛生部門等都進行了聯系。”
他說,與銀行的聯系,主要針對存款儲蓄利息這一塊兒,但利息稅的主管部門是國稅局,銀行只能是協助我們提供一些信息。這樣,納稅人可以通過銀行了解自己利息收入的情況。
另一方面,銀行為了吸收存款,更多的是去考慮客戶的利益,所以稅務部門若想了解納稅人的全部信息,銀行方面也并不一定完全配合。
史小軍表示,北京市地稅局也正與證監部門加強溝通,希望他們對下面的各證券公司提出要求,每年能夠通過股票買賣清單的形式,把交易信息主動提供給交易人,內容包括了交易的平均成本和最后的盈虧額等。
不過,史小軍也承認,《稅收征管法》中僅僅要求了各有關部門一定要配合稅務機關做好各項工作,但對于他們的具體責任卻并沒有明確。
中國政法大學民財稅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長施正文說:“稅收征管,必須要講究協作,各單位都有義務協助稅務機關。但是目前還缺乏一個詳細的征稅協作規定,僅僅是國稅總局出臺一個管理辦法,其他部門不一定配合,稅收的征管就很難進行下去。”
施正文說,在目前的納稅配套環境下,個稅申報離稅務部門的期望還有很大距離。他指出:“只有隨著稅務機關征管能力的加強,使得那些沒有依據事實申報的個人接受到相應懲罰,這樣申報的情況才可能會逐漸好轉。而現在由于征管的力度不強,或者說漏報后承擔風險幾率很小,納稅人很自然就會選擇漏報。”
施正文說,還有一點需要做的是,統一收入的分配形式。因為目前存在現金形式、實物形式、福利形式,個人所得不完全通過工資,甚至還存在灰色收入。而稅務部門掌握這些收入的難度是比較大的,所以應當通過規范收入分配秩序來加強征管。
另外,個人收入及納稅證明原本可以通過稅務部門獲得,但中國稅務部門目前僅僅是能夠做到一年一度提供1張完稅證明,去年北京地稅局就一共為332萬人提供了完稅證明。不過史小軍也承認,這個證明的真正作用目前還沒有發揮出來,因為其中并沒能提供完整的納稅信息,僅僅是一個完稅的憑證,標注了你今年的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總額。
對于申報進度緩慢及申報人遇到的種種麻煩,岳樹民認為,一是從納稅人到稅務部門都準備不足;二是申報所需的很多基礎條件尚不具備。
史小軍承認,目前我國的確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納稅環境,還缺乏一套完整的護稅機制。雇主、銀行、證券、固定資產管理等單位本應提供出一套納稅人的信息,但目前離建設一個統一的平臺還有一定距離。“同時,更多需要依靠納稅人自身的誠信意識。”
在此情況下,岳樹民提出,現在推出個人申報制度是否為時過早?
中介機構缺位
一個成熟的“征管市場”,一定有稅務代理人忙碌的身影,稅務代理業務在發達國家較為普遍和繁榮。
不過,岳樹民認為,對于單純取得薪金收入的人來講,目前國內的納稅主要是代扣代繳,并不是件很復雜的事情。另外,國內個稅的扣除也相對比較簡單。相反,國外有時候比較復雜,醫藥費可以扣除、撫養子女可以扣除,一個孩子扣多少兩個孩子扣多少,這就可能就需要稅務代理。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長施正文介紹說,在美國,很多家庭的確需要這方面的服務,美國的會計師和律師很大一部分的收入就是來自于每年幫助客戶進行個稅申報。
因為代理人對相關規定了解,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為客戶提供一個最為合理的避稅空間。實際上,國內在這方面也有需求,但是,國內稅務代理獨立性差,主要依靠稅務機構的影響力開展工作,使得真正意義上的稅務中介發展緩慢。
然而,我國第一年的個稅申報卻尚未真正催生有關的中介服務。據一家著名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及企業咨詢部合伙人介紹,今年個稅代申報的客戶基本都是一些外企中的外籍人士,由于他們對于中國的相關政策并不很了解,因此需要會計事務所為其進行代理申報。而據京都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嚴成介紹,該所的情況也基本如此。(王尋 郇麗)
[上一頁]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