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益明,從一個躋身《福布斯》富豪榜的中國內地年輕富豪到囚犯,僅僅榮耀了一年的時間。現在,他被關押在四川省遂寧市看守所內,對自己合同詐騙供認不諱。但是,法庭宣判他無期徒刑的時刻,他當即提起上訴。他希望通過這次上訴,改變“無期”這個顯示他罪行的期限。他認為他檢舉揭發有功。
□《民主與法制時報》袁榮田 陳怡吉
3月18日,四川省遂寧市看守所,一名身材單薄的囚犯坐在閱覽室偏僻的一個角落,仔細翻閱著一張近期的報紙。
如果不說,誰也不會想到,這個身材瘦小的囚犯,會是曾紅極一時、以27億身價躋身《福布斯》中國內地富豪榜的深圳最年輕的富豪——周益明。
而他的身后就是“明星電力”合同詐騙案,涉案金額達12億元之多。
四川省遂寧市公安局用11個月時間為這起轟動一時的經濟要案畫上了句號。
來自證監局的警示
“明星電力”合同詐騙事件得以外泄,是源于周益明等高管對四川省證監局針對其公司發出的一份“風險提示函”的冷漠態度。
2004年7月22日,四川省證監局向明星電力公司發出了一份“風險提示函”,指出:據你公司送達的2003年度財務報告發現,明星電力公司對外投資巨大,存在一定安全問題。具體為:第一,明星電力股權轉讓明倫公司后,分別投入1.5億、2.7億在深圳成立了明星綜合社,增資控股明星康橋公司從事貿易及房地產開發,兩項皆不屬于該公司主業范圍,且二項投資也未產生真實效益;第二,短期借款大量增加。2003年底,借款共計5.2億元,比年初凈增5億元;第三,有大額資金拆借,資金安全缺乏保障。另外,該公司2003年度將1.5億元拆借給深圳銀龍源等4家公司,沒有按照國家相關金融法規履行手續……
接下來,四川省證監局對明星電力公司提出了整改要求。2004年10月21日,發出了《限期整改通知書》。結果明星電力公司沒有任何動靜。
在這場整改事件中,明星電力的董事長周益明明白一個常理:明星電力作為四川省重要能源工業企業之一,也是當地為數不多的上市公司,如果它出現差池,其屬下的4個電站及15臺水力、火力發電機組都將受到影響。它的興衰,不僅關系到股民的利益,關系到數家銀行的收益問題,更關系到公司4000多名員工的去留和全市380萬人口的基本生活問題!明星電力業務覆蓋遂寧市近2000多平方公里的區域,是該市的水、電、氣的主要供應商,沒有誰會輕易動他。
整改事件拖到了2005年春天,3月14日四川省證監局又向明星電力公司發出了《監管關注函》,同時向遂寧市人民政府通報了《關于明星電力公司有關風險的問題》。4月3日,四川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根據省證監局聯席會議對公司的通報,要求遂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把明星公司問題納入視線范圍。
同年6月7日、8月8日,四川省證監局又分別兩次向明星電力公司發出《監管關注函》。
9月2日,上海證交所也發出了《關于擬對四川明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周益明、賴學軍、周秀華、秦剛、王峰、趙麗萍、唐振堯、朱方明、余厚全、朱丹、唐光興公開譴責的通知》,稱董事周益明、賴學軍等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遂決定對明星公司及董事周益明、賴學軍等人予以公開譴責。對上述懲戒,抄報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國資監管會,并將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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