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污染PK規模效益
雖然湖南省政府和民間對此次環保整治寄予厚望,但在《中國經濟周刊》的采訪中,仍有不少官員和企業界人士認為道路坎坷。
在湘陰豐隆紙業公司擅自撕毀封條、頂風排污事件之前的2006年9月,岳陽臨湘發生了“砷污染事故”(見本刊2006年第36期“岳陽砷污染地方政府打擦邊球”),對于這家掛著“政府重點保護企業”的牌匾、連環保審批都沒有拿下的浩源公司,當地官員也曾坦言打了“擦邊球”。
兩案例的共同之處是“當地政府官員執法不力”。造成此問題的深層次原因,蔣益民局長認為是,目前環保系統不是按“條”來劃分,而是以“塊”來負責,行政級別高一層的環保局對下級環保部門僅局限于業務指導, “人、財、物都劃至了當地政府,我們管不了‘帽子’,也管不到‘票子’。”
環保治理難,還與當地政府支持造紙企業的發展有重要關系。
此次環保整治工作第一階段實施后的3個多月里,泰格林紙集團董事長王祥說他現在可以買到更多的蘆葦了,盡管是達標的大企業,但以前在其它地方他們根本就收不到原材料,“不準收,老百姓也不給賣,”“地方有地方的造紙企業。”
對于一些地區,特別是經濟落后地區來說,在“溫飽”和“環保”的問題上,基層干部對前者考慮得更多。湖南省人大環資委員會副主任傅玉輝說,所謂的“政府污染”,即當地政府支持、認可和默許的污染。政府既是污染允許者,又是管理者,治理自然困難。
傅玉輝副主任說:“計劃經濟時期,國內工業剛剛起步—包括化肥、農藥等支農工業,都是在沒有環境意識的情況下發展起來的,其收入、稅收都交給了國家,企業沒有留下一塊資金來搞環保。改革開放后,國家仍以計劃經濟指令為主,很多企業沒有建立現代法人制度,政府就是法人,對環保的要求基本流于形式。此后,鄉鎮企業甚至是民營企業得到了大發展,但它們從一開始就沒有納入環境保護法律的管轄之下—環境統計過去只包括了縣以上工業,而縣級領導干部的考核,GDP、計劃生育、社會治安3個指標都是實行‘一票否決制’。縣域經濟的發展主要依賴于鄉鎮企業的發展,鄉鎮企業為什么不搞環境影響評價?是政府不讓搞。”
另外,一般地方造紙企業很難有足夠資金上馬環保項目。“‘叫停’的近百家企業中,初步估計,只有1/3左右的企業可以獲得重生。”湖南省環保局局長蔣益民解釋,以制漿造紙企業為例,一套環保設備就得6000萬-7000萬元,一般企業無法拿出這么一筆龐大的資金,同時,這樣的設備也只有年產能達到或高于5萬噸才有較理想的利潤空間,“既要有技術,又要有大投入,這樣的企業就很少了。”
“造紙業是一個以規模效益取勝的行業。這些小型造紙企業為什么還會有效益呢?因為他們在犧牲環境。” 泰格林紙集團董事長王祥一針見血地指出。
GDP不再是考核的唯一標準
2006年,全國沒有實現年初確定的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4%、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2%的目標。為此,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還在“兩會”期間向公眾致歉。
“湖南沒有完成任務,有認識方面的原因,也有目標制定和重大項目滯后的原因,但湖南不降反增的情況比其他省份要嚴重。”湖南省環保局局長蔣益民對《中國經濟周刊》說。
據悉,污染物排放國家主要考核兩個指標,即二氧化硫和化學耗氧量,前者在湖南相比2005年增加了2.6%,后者增加了4.6%,分別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只是這種增速在放緩。
“湖南還有一個特點,是有色金屬之鄉,污染治理難度自然更大。” 蔣益民認為,“但是,這些困難將隨著干部考核體制的改變而發生變化。”
日前,湖南省委、省政府出臺實施的《湖南省新型工業化考核獎勵辦法(試行)》規定,湖南不再以GDP作為干部政績考核的唯一標準,而是以節能降耗、單位工業產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率、工業土地利用效率等指標,作為對各級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標準。
湖南省委副書記梅克保說,新的考核體系,既有定性,也有定量;既有發展速度要求,又有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要求,較好地體現了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的要求。
“這種創新發展的模式,將更加有利于此次洞庭湖環保整治工作的縱深推進。” 蔣益民如此評述。
對于洞庭湖造紙污染企業的整治,泰格林紙集團董事長王祥從行業的高度進行了設計:“造紙行業是國家‘十一·五’重點整治行業之一,要改變我國造紙行業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的局面,我認為,可由行業協會和造紙學會牽頭,向國家有關部委申請,組建中國唯一的權威性紙制品綠色產品認證機構,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紙制品的綠色認證,建立市場準入機制,以此鼓勵和支持綠色產品的生產和推廣,淘汰污染嚴重、資源能源消耗大的紙產品。”
這是王祥作為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在“兩會”上的提案。據悉,國家發改委就該提案做了復函,已將制定造紙綠色產品標準列入了今年的工作重點,且已要求有關部門開展研究。王祥認為,“行政手段和市場手段結合起來,造紙污染整治效果或將更好。”(記者:曹昌。向慕林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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