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出爐:以應對石油天然氣供應中斷等為核心,我國將建立完善的能源安全預警機制和應急機制,除政府石油儲備外,將適時建立企業義務儲備,鼓勵發展商業石油儲備。此言意味著,業界傳言已久的企業義務儲備制度將成為現實。
據規劃,2010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為27億噸標準煤(簡稱標煤),同時,生產目標盡管保持3.5%的增長,但屆時只有24.46億噸標煤,此舉意味著,我國能源缺口從2005年的1.88億噸標煤擴大到2.54億噸。
“十一五”規劃建立應急體系中明確:我國要加快政府石油儲備建設,適時建立企業義務儲備,鼓勵發展商業石油儲備,逐步完善石油儲備體系。
對此,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專家周鳳起介紹,企業義務石油儲備,意味著國家將強制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業進行戰略石油儲備,通過企業協助,擴大我國的戰略石油儲備能力。儲備部分由國家動用。據了解,2004年開始,我國開始政府石油儲備建設,目前,已建立遼寧大連、山東黃島、浙江鎮海和舟山4個儲備基地,總儲油規模為1000萬-1200萬噸。新一批的政府石油儲備基地正在遴選。完成上述4個儲備基地后,儲備能力約為30天的進口量,而國際一般戰略石油儲備為90天的進口量。
目前,國際上戰略石油儲備體系不一,美國完全由政府進行,而日本則是政府與企業共同進行。周鳳起認為,在我國推行企業義務石油儲備非常適合,因為我國需要戰略儲備量較大,而油氣企業又大多為國企。(張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