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城管,你會做出怎樣的評價?
就在前幾天,江蘇省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就被惡搞了一把。
在該局網站的首頁上,“城管隊員按摩女河蟹一家齊歡樂”的大標題赫然在目。在這個標題下面,“城管隊員深入實踐,集體視察洗頭房”,“城管隊員深入實踐,集體毆打小販”,“城管隊員武藝高強,菜農潰不成軍”等小標題取代了原本應該嚴肅的網站內容。
被惡搞的常州城市管理局并沒有得到民眾的同情,相反,在這則新聞報道后,搜狐網為其做了一個小調查,在5000多個投票中,僅有1.63%的人認為黑客太囂張,應該追究其責任。而認為“這是社會現實的反映”、“希望這件事能讓執法者反思”的占到了95.98%。
不僅是常州市城管,就在最近幾個月,北京出現城管秘籍,深圳城管被小販捅死,綿陽城管入戶打狗被反鎖,幾乎每一次與城管相關的新聞都會引起社會強烈反響。
究竟是什么讓城管總是處在公眾的負面評價當中?
城管工作的尺度如何把握
“我覺得城管的理念有問題。”東方小白這么對記者說。
東方小白是河北一家媒體的從業人員,他很不理解為什么城管要對小商小販圍追堵截。
“如果不擺攤,那些小商小販可能連生活來源都沒有了,他們為生計奔波,卻被城管追得東躲西藏,甚至被打罵。”東方小白說,如果沒有母親擺攤,自己也許連大學都讀不下來。
東方小白出生在河北省一個縣城,父母都是普通工人。1996年,東方小白考上大學,弟弟在讀高中,但這個時候,父母雙雙下崗。一家人的生活都成了問題。
為了維持這個家,母親加入小商販的隊伍,在自家樓下一個自發形成的市場中賣菜。早晨四五點就去批發蔬菜,一天忙碌下來收攤回家,往往都在晚上十點之后。辛苦自不必說,遇到城管,還要迅速地連人帶菜躲進小胡同,等城管走了再出來繼續賣。
就是靠著母親賣菜的收入,東方小白和弟弟相繼完成學業。
“兄弟兩人上大學,前后8年時間,母親都是這樣辛苦過來,沒有母親擺攤賣菜,我和弟弟連大學學費都沒有。”東方小白說,直到自己工作一年之后,母親才結束擺攤的生活,而原來同母親一起擺攤的人中,很多至今還在過著同以往一樣辛苦的生活。
東方小白對城管不允許小商小販沿街擺攤的做法非常不理解。在他眼中,小攤販不是城市的污點,是部分窮人的生活來源,不能為了城市的形象驅逐他們。
東方小白所同情的小商小販,在一些城市往往都是在動蕩中討生活的人群,一聲“城管來了”,他們就得奪路而逃。城管的惡名,大多因與這些小商小販的扯皮糾紛而來。
而這樣的事情,在很多城管工作人員看來,同樣頭疼。
“按照相關的法規,流動攤販是違法的,應該取締。”廣東省中山市城管執法局局長薛飛英說,如果城管不管那些小攤小販,那就是失職,流動攤販很快就滿大街都是。如果要管,很容易就會跟小商販起摩擦。
3年前曾是公安局局長的薛飛英在來到城管執法局后發現,城管的工作一點不比公安工作好做。他也同情那些辛苦討生活的小商小販,但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小商販又不能不管。
不僅僅是流動攤販讓城管頭疼。路面停車管理,生活噪音、油煙污染管理,寵物管理,違章建筑、戶外廣告標語懸掛管理,都是城管每天工作中所要承擔的責任。
薛飛英告訴記者,政府投入大量建設財力一個城市,需要一個美麗整潔的市容市貌,市民也不希望看到道路被擠占、垃圾亂扔的城市,但城管人員執法時也不能不考慮那些弱勢群體的生計問題。怎么才能做到讓政府滿意、市民滿意?城管工作人員壓力太大。
按照工作要求,在中山市,城管工作人員進行行政執法時,先要對違法違規者進行勸導、教育,多次無效后才可以進行行政處罰,不可以與群眾發生肢體沖突。
“勸導教育很不容易。”薛飛英告訴記者,就在中山市的孫文公園門口,大概200多平米的地方,有七八個流動攤販天天在擺攤,而這個地方每天都有大量中外游客來來往往。為了勸導這些小商販到合適的地方擺攤,薛飛英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跟小商販溝通、勸導。
“有些小商販根本就不聽勸導,城管工作人員在多次勸說無效之后也會煩躁。”薛飛英說,但城管工作人員無論如何都不能跟群眾發生肢體沖突。
2007年進入城管執法局工作的林立輝也有與薛飛英一樣的感受。當年來到福建省漳州市城管執法局工作時,他的孩子還向他抱怨過這個職業在同學中名聲不好。
林立輝的疑問是,城管工作既要照顧市容市貌,也要照顧到民生,這個度該怎么把握?
“我們的工作是不讓那些違法違規者獲得非法利益,但老百姓卻不認為有的問題是違法了。”林立輝說,比如有的違章建筑,群眾確實需要,但政府的規劃又不允許,城管去拆除就會跟群眾發生利益沖突。
由于城管所做的工作大多是處罰,直接影響到一些人的利益,沖突自然而然容易爆發。
2006年8月,北京市海淀城管監察大隊海淀分隊在中關村查抄無證商販時,商販崔英杰就因為其三輪車被沒收而與城管工作人員李志強發生沖突,持刀刺中李志強頸部致其死亡。
2008年1月,湖北天門,50多名城管人員在執法時將路過的一名群眾毆打致死。
在河北,一家報社曾經策劃了一個小商販與城管面對面的活動,一些小商販的代表和城管都愿意參加。但到了活動前一天,這些小商販紛紛電話告知以各種各樣的理由推辭了,真實的原因就是怕當面向城管提意見之后被報復。
沒有一部法律規范城管
難道城管只能招人恨?
東方小白告訴記者,他有個鄰居曾經是城管,在退休之前,東方小白一家人都覺得根本無法與這個鄰居相處。然而,在這個鄰居退休了之后,東方小白的父母與之成為了很好的朋友。
提起自己的工作,其實很多城管工作人員也表示無奈。
薛飛英說,在數次機構改革中,城市管理中最難的一些任務交給了城管,而這些工作往往跟市民生活密切相關。
其中一次改革是1997年,這一年,國務院法制辦進行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改革,城管就是作為這項改革的載體出現在人們的生活當中。
而在此之前,國家行政執法隊伍太過龐雜,各個職能部門各管一攤,分別擁有處罰權,社會上戲稱“十個大蓋帽圍著一個草帽”。據了解,當時上報國務院要求擁有統一制服、標志的執法隊伍就達20多個。
據青島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馬耀清介紹,1997年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就是為了減少執法部門,用十個大蓋帽換一個大蓋帽,城管的出現就是為了這個目的。
改革推行了下來,工商、環保、公安、建委、市政等部門的部分職能劃給了城管,但問題也隨之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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