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關于雪津啤酒和南昌啤酒電視廣告驚人相似一事的報道,一石激起千層浪。該報道被眾多讀者重新定義為“南昌啤酒廣告門”事件,引起各界深度關注。
對于6月5日的報道——《南昌8度 雪津鮮8度 電視廣告驚人相似 雪津法律顧問:南昌啤酒明顯侵權》一文,全國諸多網站均作了轉載,點擊率極高。
此外,中央以及其他省市平面媒體如《中國質量報》、《湖南經濟報》、《江蘇經濟報》等,也在顯著版面的顯著位置,作了專題報道。
6月8日,南昌啤酒有關人員來到,提出此廣告不存在抄襲,并出具了部分材料說明南昌啤酒的廣告屬于原創范疇。
然而,在“南昌啤酒廣告門”事件中,到底是誰復制了誰的作品?又是誰違反了著作權法侵犯了原創者的權益?“南昌啤酒廣告門”事件引發了知識產權局、工商部門、廣告界、法律界等各界專家學者的看法。
知識產權局:應立案調查
記者9日從南昌市知識產權局采訪獲悉:“如果有企業在公開的廣告宣傳中與兄弟企業的廣告用語及版面設計雷同或相似,其就存在侵犯了相關企業的著作權的嫌疑,存在商業產權的侵犯!辈⑶,相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一旦侵權事實成立,只要當事人或當事單位收集到有利的證據,就可以提起上訴,而作為著作權權益保護部門的新聞出版單位可視侵權情節進行立案查處。
南昌市工商局:停止侵害
南昌市工商局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5款規定:剽竊他人作品的;第11款規定: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第二十條規定:被侵害的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該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首先要雙方都提供相關的廣告資料,然后再去調查、取證,再請第三方去鑒定兩則廣告是否有相似之處。最后經過綜合論證再斷定兩則廣告之間是否存在抄襲的情況。
廣告學專家:其中一則是模仿抄襲
記者近日就這兩則廣告片引起的糾紛一事專門采訪了中國廣告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廈門大學廣告學系副教授朱健強。朱教授說,判斷兩則廣告是否屬于模仿、抄襲主要有三個關鍵點:一是依據兩則廣告制作和發布的時間順序進行判斷;二是根據兩則廣告的內容、特征、表達形式是否相同、相似進行判斷;三是調查消費者觀看廣告時是否產生了明顯的混淆。
根據詳細分析雪津鮮8度廣告片及南昌8度廣告片后,朱教授認為:
1、兩則30秒電視廣告片的創意完全雷同;
2、兩則30秒的電視廣告片的調性完全雷同;
3、兩則30秒電視廣告主要鏡頭設計和畫面構圖基本相同;
4、兩則30秒電視廣告的大部分鏡頭的特技處理基本相同;
5、兩則30秒電視廣告畫面的光影色調完全相同;
6、兩則30秒電視廣告的聲響處理基本相似。
總體來說,兩則電視廣告的創意、調性、鏡頭結構、畫面視覺形象基本相同,人們幾乎會以為是同一條廣告,很容易讓消費者產生混淆的感覺。
朱教授指出,其中一則廣告片是模仿、抄襲之作。雖然廣告的創意和設計中常常出現雷同的作品,但像這樣如此高度相似的作品還是鮮見的。如果是出于商業競爭的目的,這樣的模仿抄襲是具有危害性的,對人對己都具有嚴重的危害性。首先侵害了競爭品牌和產品的市場利益,也傷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也許模仿品牌一時間霸占了消費者的眼球,占得一時的市場優勢,但是最終對自身品牌的影響是負面的。
同時朱教授告訴記者,抄襲、模仿競爭者廣告的行為,是一種不正當地利用和享有競爭者的商品聲譽和商業信譽,從而不正當地利用和享有競爭者競爭優勢的行為,對于受侵害的競爭者而言,抄襲、模仿廣告的行為在形式上表現為對受侵害的競爭者的廣告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權的侵犯,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雪津:南昌啤酒抄襲“鐵證如山”
作為“南昌啤酒廣告門”事件的當事人,雪津啤酒方面顯示出強硬的姿態,有關負責人言辭鑿鑿:南昌啤酒抄襲“鐵證如山”。
據雪津啤酒方面有關負責人透露,2008年,百威英博集團公司決定在2009年初上市一款新產品——雪津鮮8度。為了獲得價值更高的市場美譽度,雪津決定重金聘請世界排名前五位的廣告公司——智威湯遜中喬廣告公司(JWT),進行該新產品的影視創意及設計。該負責人還向記者出示了廣告公司雪津廣告片的創意及拍攝全過程的相關資料:
2008年8月-11月間,在對最初的產品概念,創意概念,創意執行等進行了多方論證后,歷經十多次主要會議的研究,百威英博和智威湯遜中僑廣告公司,才最終達成雙方一致認同的創意腳本。
2008年11月,智威湯遜中僑廣告公司聯手英博百威,搜集拍攝制作方信息,最終確定廣告片的導演為臺灣的陳世鼎,拍攝制作公司為上海喜杰廣告有限公司,后期剪輯合成公司為上海飛酷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上海喜杰廣告有限公司聯手智威湯遜中僑廣告公司,著手鮮8度廣告片的拍攝工作,以及后期的制作過程。
2009年1月,經百威英博多次確認,最終交片。
雪津啤酒方面有關負責人表示,雪津廣告樣片傾注了雪津人無數的心血,一個“仿制品”抹殺了一切,這在情感上,雪津人是不能接受的,南昌啤酒這種刻意模仿他人的商業運作模式已經嚴重影響到了雪津品牌的形象,如果不立即停止這種侵權行為,雪津啤酒將保留采取進一步行動的權利。亦將對此事件的進展保持進一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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