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國貨不是貿易保護
陸仁琪為此呼吁:“我們首先要有一個公平的政策,才能逐步培養國內的民族企業品牌和產品質量。這次4萬億投資項目的采購中應該適當提高國貨的比例,才有希望振興中國裝備制造業。”
其實,6月4日,發改委與工業和信息化部、監察部等其他八部委聯合發文《關于印發貫徹落實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監督工作意見的通知》,強調政府投資項目屬于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產品。
然而,這紙通知也引來爭議,甚至被某些人斥為“貿易保護主義”。對此,桑百川告訴《國際先驅導報》,4萬億元投資是國家財政主導的投資,中國還未加入世貿組織的政府采購協議,我們只是政府采購協議中的觀察員而不是協議的正式成員,“中國政府為了支持國內企業的發展而重點采購國貨,這樣的政策傾斜是正確的,不違背世貿組織的規則,也談不上是貿易保護主義”。
他解釋道,世貿組織的很多發展中國家都沒有加入政府采購協議,“如果實行統一待遇的話,很多內資企業根本沒法與跨國公司競爭,世貿組織有保護幼稚產業的規則”。
增加透明度才能保持公正
其實,說到底,不論是國貨,還是洋貨,“能捉到老鼠的就是好貓”,公平競爭、適者生存并將“贏家”的采購原由公之臺面,或許是最基本的法則。
在此次八部委下發的《通知》中,除了強調政府應當購買本國產品外,還要求加大對歧視和排斥投票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要求監察機關加強強對招標、投標執法活動的監督,并推進信息公開、增加透明度。
然而,目前對4萬億元投資信息的公開程度,上海律師嚴義明表示并不感到滿意。他認為,4萬億元投資只公開了一些框架,他曾“跑部”要求公開4萬億具體去向的具體信息,并把這一請求上訴至北京中級人民法院,但該院沒有受理。接受《國際先驅導報》采訪時,他已向高級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訴書,他說:“公民有了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才能讓產品的競爭處于公平中。”(記者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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