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鋼鐵業有如007電影,接連上演大戲,令人瞠目結舌。就在中國鋼協與國際礦業三巨頭圍繞鐵礦石降價展開激烈攻防時,先是力拓駐上海辦事處爆出“間諜門”事件,接著又傳出國內多家鋼鐵企業和鐵礦石貿易商高層涉嫌卷入丑聞。7月9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記者會上證實,澳大利亞鐵礦巨頭力拓駐上海辦事處首席代表胡士泰等4名員工涉嫌為境外竊取國家機密被中國國安部門依法拘留。沸沸揚揚的“力拓門”不僅讓公眾見識了缺乏道德的跨國公司竊取機密的路徑和手段,也讓每一位中國人對國家經濟機密保護和經濟安全陷入深思。
中國“內鬼”為外企提供談判底牌
7月9日,澳大利亞力拓公司駐上海辦事處首席代表胡士泰、辦事處人員劉才魁等四人,已被中國國家安全機關“帶走”了4天。上海市國家安全局發布消息稱,2009年以來,在中外進出口鐵礦石談判期間,胡士泰等人采取不正當手段,通過拉攏收買中國鋼鐵生產單位內部人員,刺探竊取了中國國家秘密,對中國國家經濟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記者了解到,自從中國鋼鐵業開始參與到鐵礦石價格談判中以來,每一年談判的結果公布,都引來陣陣質疑。“原來是中國鋼鐵企業出了內鬼,提供情報給競爭對手。”山東張店鋼鐵廠一位內部人士這樣對記者發出感慨。這并不是力拓瓦解中國參加鐵礦石談判根基的唯一路徑,他們除了通過中國鋼廠竊取中國國家秘密外,力拓在中國的“耳目”非常之多。
這同樣發生在另一鐵礦石巨頭巴西的淡水河谷公司身上。早在2006年5月16日,淡水河谷與德國鋼廠蒂森克虜伯公司達成上漲19%的“首發價”。一周以后,淡水河谷要求中國的鋼廠在5月31日之前接受“首發價”,否則將把原定銷往中國的鐵礦石轉賣至其他國家。這讓中方最后被迫接受了“首發價”。“在這些因素中,最核心的應是通過中國鋼鐵企業套取情報,得到了中國鋼鐵業的底牌,那還怎么跟別人談判呢?”山東張店鋼鐵廠一位內部人士憤憤地說。
行賄五花八門 受賄安然享受
7月12日下午,北京蘭格鋼鐵信息機構一位分析師告訴記者,“在北京奧運期間,中國的寶鋼、馬鋼等鋼鐵、有色金屬企業的高層先后出現在必和必拓的“奧運觀光團”中。他們白天邀請觀看奧運比賽,晚上被安排下榻每間每天上千元的酒店,在酒店的酒吧或者公司預定的場所交流,還專門請來演唱“貓”和“mamamia”歌劇的著名女歌手來獻唱……山東鋼鐵業一內部人士也透露,濟鋼此前一做礦石的高層到力拓中國區任職,成為該公司中國區高管。而另外兩大礦山公司必和必拓和巴西淡水河谷也從中國鋼鐵行業和政府部門,高薪“挖”走一些與政府官員熟悉、對中國鋼鐵非常熟稔的專家。這些人為力拓采取不正當手段,通過拉攏收買,向中國鋼鐵企業人員套取國家情報,提供了人脈基礎。
記者了解到,從2003年起,力拓瓦解中國鋼鐵企業談判的基礎就逐漸建立起來。這一年,寶鋼集團開始參與到鐵礦石價格談判中,中國因素就開始令力拓等三大礦山公司欣喜。他們知道中國是個潛在的巨大市場。然而,一個不幸的消息是,中國作為全球鐵礦石巨大的買家,一直以來都被認為沒有任何話語權。
自從1981年鐵礦石談判機制形成以來的28年時間里,2002年以前的時間都是平靜的,一年一度的談判價格都沒有大的波動。自從中國加入這個游戲規則,力拓等三大礦山公司就琢磨如何從中國這個巨大的市場獲得更高的價格。
[page title= subtitle=]修復我國鋼鐵業軟肋刻不容緩
根據鐵礦石談判規則,談判格局是三對三,即供方——澳大利亞的必和必拓、力拓和巴西淡水河谷,對需方——寶鋼集團、新日鐵和歐洲鋼廠,決定下一財政年度鐵礦石價格(離岸價格),只要其中任何一家礦山與鋼廠達成鐵礦石買賣合同,談判即宣告結束,其他各家談判均要接受此結果。正是由于中國鋼鐵企業過于分散,寶鋼集團每年參加談判,都會有一些鋼鐵企業私下與力拓等三大礦山公司進行接觸。2003年,中國超過日本成為全球最大的鐵礦石進口國。全球鋼鐵業對鐵礦石需求格局的改變,影響到了力拓公司的戰略。因為中國企業分散,力拓找到了瓦解中國這個看似龐大的陣營的突破口。
“力拓間諜案實際上是政府的計劃力量與中國鋼廠的市場力量的博弈”,中國有直接進口鐵礦石資質的利益集團已讓監管層無法容忍,三大礦山之所以能在談判中處處占先的原因,正是能從大型鋼廠組成的編外謀士團獲得關鍵信息。
1996年,中國鋼產量首超1億噸,成為全球第一大產鋼國。隨著產量放大,中國對鐵礦石的需求也節節攀升。由于國內鐵礦石的產量和質量無法跟上,中國從2001年開始大量進口鐵礦石。這一年,巴西淡水河谷通過收購成為世界第一大礦業公司,力拓收購澳大利亞北方礦業坐上第二把交椅。
2003年起,中國參與鐵礦石價格談判,但成為全球鐵礦石最大需求國之后的中國,卻從未獲得在鐵礦石交易中的“定價權”,以寶鋼為代表的中國需求方談判代表,多年來“屢敗屢戰”,業內對其詬病諸多。今年,中鋼協取代寶鋼成為談判代表,原以為能“攜需求以令供方”的中鋼協很快發現,自己的任何一個談判底線居然都在供方掌控之下,這一消息很快傳遞給了中國官方。
原來三大礦山巨頭紛紛啟用精通中國文化的中國鋼鐵界從業人士,力拓就是走得最快的一個。力拓的中國公司不僅擁有大量的中國籍鋼鐵業從業人員,并且這些人員會“責任到位”,每個人負責與一個或幾個鋼廠的“單線聯系”,與鋼廠走得很近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們會有相應支出打理這些關系,讓這些鋼廠高層在獲得企業利益的同時有其它收獲。
此外三大礦山巨頭如力拓還采取了各個擊破的方法,不僅對原來的大鋼廠鞏固關系,更是對中小鋼廠主動示好,表示可以給予長單待遇。
7月6日,力拓“間諜門”事件曝出,“這僅僅是開始,國家正以看得見的手對鐵礦石談判環境進行整肅。”業內人士說。
經濟秘密對國家安全至關重要
14日晚,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王海橋接受本報采訪時說“從國家有關部門掌握的證據看,力拓案涉及的主要是刺探竊取國家秘密罪,當然也不排除商業秘密罪和商業賄賂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其中既包括政治、軍事、外交、科技、安全,也包括經濟等各個方面,“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也在保護范圍之中。
“雖然整體上而言,國家秘密的范圍相對比較寬泛,但經濟情報對一個國家的經濟安全之重要不言而喻,加大打擊力度也在情理之中。”王海橋說。
中國從2003年參與鐵礦石價格談判之后,作為全球最大需方,不僅從未獲得鐵礦石交易的定價權,而且在談判中屢屢“敗北”,屈服于對方的高額要價。這其中有多大的損失無法統計,但最近6年,鋼鐵企業僅因價格上漲就多支出約7000多億元人民幣,相當于同期中國鋼鐵企業利潤總和的1倍多!“事實上,哪些是國家秘密,哪些是商業秘密,牽扯其中的人應該很清楚。”王海橋說道:“對于國家秘密來說,有著嚴格的定密程序,除了國家保密工作部門會同中央有關機關規定的國家秘密外,各單位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也應當按照程序確定密級,采取保密措施。對于商業秘密而言,企業也通常會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并與涉密人員簽訂保密協議,在勞動合同中簽訂競業禁止等約束性條款。”
[page title= subtitle=]刺探國家秘密罪最高判死刑
如果胡士泰等人構成刺探竊取國家秘密罪,根據刑法第111條規定,將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面臨的將是死刑。王海橋分析,若其中還有商業賄賂行為,將根據刑法的牽連犯理論,追究的仍是刺探竊取國家秘密罪。
而國內提供情報的鋼鐵從業人員除了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外,可能面臨的是商業賄賂罪等數罪并罰。作為國內反商業賄賂第一人,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程寶庫7月15日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跨國公司通常有兩個渠道獲取商業情報,或者高薪‘挖角’,或者通過賄賂的手段套取情報。即使企業談判中不涉及國家秘密,也可能涉及商業秘密,這些人的所作所為已經構成了商業賄賂。”我國在打擊商業賄賂犯罪上相對謹慎,打擊范圍比別的國家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規定,賄賂可以是任何不正當好處,而根據最高法、最高檢的司法解釋,我國商業賄賂的范圍僅限于財產性利益,非財產性的特殊服務并未涵蓋其中。“但從近年來曝光的案件看,像免費旅游、看比賽看表演等變相的行賄都應該在打擊范圍內。”程寶庫說。
治理經濟機密泄露成重要課題
鐵礦石是事關鋼鐵工業乃至整個中國工業命脈的原材料,有著重要戰略地位。近年來中國鐵礦石價格談判總是被別人牽著鼻子走,個別人占了便宜,損失的是鋼鐵行業整體乃至國家和全體民眾的利益,一些缺乏道德的公司采取不正當手段,通過拉攏收買中國鋼鐵生產單位內部人員,刺探竊取了中國國家秘密,對中國國家經濟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力拓竊密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如何避免涉及國家安全的經濟機密泄密,正成為中國亟待解決的課題。7月10日,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中國經濟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接受采訪時就此講過兩個事例,令人異常震撼。一是我國資源公司在作出國際投資項目決策后,談判代表到國外與目標客戶見面,結果剛下飛機就發現自己的國際競爭對手已經捷足先登;一是一些事關我國公司長遠發展的戰略規劃,在剛制定出來的時候就可能已經擺在了國際競爭對手的案頭。無疑,如此情報泄密對我國企業將是致命打擊,那么即使從情報交易中獲取了蠅頭小利,也是損萬掛一。江涌說:“一些在華外國企業商會通過舉辦研討會等活動,對國家有關部門的決策施加影響;有的大型跨國公司通過在中國的渠道尋找自己的利益代言人。國內有些公司的發展規劃剛剛做出,就已經擺在國外競爭對手的案頭。”“力拓案不是孤立的個例,”江涌還說,“隨著對外經濟交往日益頻繁,商業間諜案已經進入高發期,是立法約束境外利益集團的時候了”。
就“立法約束境外利益集團”問題,復旦大學國際關系學院副教授蔣昌健接受采訪時也說,應當本著“管住政府,放開民間”原則,約束、規范各大部委研究機構與學者接受境內外企業、機構資助的課題研究,嚴格禁止涉外部門工作人員在外企或駐華商會等“變相任職”。鼓勵相關社會公益團體對那些充當“黑嘴”或境外利益集團代言人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學者提起法律訴訟,以制約某些學者日益嚴重的道德風險問題……“考慮到充當掮客、游走于境外利益集團與國內各政府部門之間的有一些是領導干部子女親屬,因此,應該強化高級領導干部財產與子女親屬就業的申報、登記與公示制,敦促高級干部以身作則,身體力行,管教好自己的子女親屬”。江涌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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