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日電 據保監會消息,中國保監會近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促進壽險業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明確結構調整原則、豐富結構調整內涵、完善結構調整評價指標等方面加強指導,全方位、多層次推進壽險業結構調整。
《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破除片面強調“規模、市場份額、保費排名”等觀念的束縛,堅持重點發展能夠提高公司價值和效益的業務,堅持重點發展體現壽險業核心優勢的業務,堅持重點發展滿足消費者保障需求的業務;要以風險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業務為發展核心,大力拓展健康、養老、三農等重點領域業務,提高行業服務經濟社會的能力。
《通知》強調要從產品、渠道、投資、費用政策等方面多層次、全方位規劃結構調整。要求公司加大產品創新力度,優化產品結構。圍繞結構調整的目標,針對消費者的真實保險需求進行產品創新,不斷滿足不同地區、不同人群差異化的保險需求。要求公司平衡不同銷售渠道發展。根據不同渠道的特點,發展與之相適應的產品,建立能夠促進風險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產品銷售的渠道組合。要求公司科學制定財務費用政策。在財務費用政策上應充分體現鼓勵發展風險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業務的目標,圍繞目標不斷完善公司的績效考核指標。
《通知》提出要建立科學、統一、完整的結構調整成效評價體系,科學評估公司發展狀況和業務質量。從規模、保障、結構、品質四個方面構建完善結構調整的評價指標,綜合評估結構調整的成效,并定期評估和披露相關信息。
《通知》還要求各公司正確處理好調結構和防風險、穩增長的關系。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來推動結構調整,堅持走差異化的發展道路。要防止結構調整過程中產生新的風險,對結構調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妥善解決。既要防止因調整力度過大過急,出現現金流、業務大起大落等風險,又要防止片面性、簡單化,形成行業某類業務過于集中等問題和風險,確保壽險業實現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保監會消息稱,自2008年8月中國保監會提出結構調整以來,整個壽險業的結構調整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此次《通知》的下發,將有利于進一步深化行業對結構調整的認識,順利推進結構調整,促進壽險業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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