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間諜案有了新進展——澳大利亞籍人士胡士泰及其他3名中國雇員被正式逮捕。
上海市檢察機關日前以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澳大利亞力拓公司上海辦事處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據報道,為胡士泰等人提供商業秘密的我國有關鋼鐵企業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已于近日提請檢察機關審查逮捕。至此,力拓“間諜案”終于有了階段性官方定性,胡士泰等人也由“拘留”變為“依法逮捕”。
罪名定性適“度”
值得注意的是,7月10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曾表示,胡士泰因涉嫌為境外竊取中國國家機密而被拘留,而非檢察機關此次認定的“商業秘密罪”。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商業秘密罪最高判罰為7年。“從法律層面分析,將‘竊取國家機密’改為‘商業秘密罪’還是比較符合事實的,畢竟,胡士泰是在企業層面進行的犯罪,是從中國企業內部獲取了商業機密。”上海嚴義明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嚴義明告訴記者,但“受賄罪”一說還需相關部門盡快出示證據,以便明確涉案人員與案件之間的邏輯關系。
“總體看,相關部門認定該案的‘度’掌握得比較有分寸,基本做到了有理、有利、有節。”嚴義明表示,首先是因為中方應該獲得了涉案人員從事犯罪的充分事實依據,有充分的法律依據作為基礎;其次,中方作為鐵礦石第一進口國,長期以來卻沒有得到與身份相符合的利益,借助對該案件的依法處理,我國或將在維護鐵礦石市場的同時,從澳方取回與身份相符的利益;再次,從戰略高度看,中澳雙方互惠互利的關系明顯,也不希望其他國家或外企發生誤會,或者動搖對中國投資的信心。昨日,商務部在第一時間就此案作出回應。“對于該案的處理,表明了中國政府和中國的司法機構依法建立和維護一個公開、公平、公正、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的決心。”商務部副部長傅自應表示。
力拓依舊“嘴硬”
與此同時,盡管尚未對中國檢察機關的逮捕行動作任何表態,但從力拓對“間諜案”的最新態度還是可以看出些“眉目”。記者在8月11日力拓發表的最新聲明中注意到,力拓至今仍拒不承認胡士泰等人從事經濟犯罪活動,依然非常“嘴硬”。
“力拓至今未被告知員工被拘的原因,并不清楚有任何證據可以表明員工從事犯罪活動。”力拓鐵礦石部首席執行官山姆·沃爾什在聲明中表示,力拓一直在交易中以高標準恪守誠信原則,并承擔應有的責任。此外,力拓日前還利用媒體向外界“喊冤”,并對蔣汝勤的《力拓案折射了什么?》一文作出了回應。力拓一位發言人表示,上述文章僅僅是個人觀點,而非政府觀點。該發言人還表示,力拓在鐵礦石業務上的總收入“僅為433億美元”,7000億元的說法“大大超過了這一數字”。
嘴硬也好,喊冤也罷,6年來中國鐵礦石市場不斷“飼肥”力拓卻是不爭的事實。如今,力拓早已擺脫了昔日扣在它頭上“夕陽產業”的帽子,光一個“中國概念”就足以讓各大投行看好其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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