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筆者認為現在最應該重視的是政府部門常常由于過于關注城市消費終端的價格上漲,又忽視農村供給環節的價格暴跌,造成政策滯后,不恰當地干擾市場的自我調節。比如在2008年,對于養豬專業戶的補貼就是明顯滯后的政策。如果當時能在有效監測的基礎上,對市場進行預期分析,通過預警方式盡可能減少養豬戶的信息不對稱,控制生產,豬肉價格也就不會出現后期大幅的波動。由于農產品國際市場決定因素較大,所以筆者認為,就當今中國的農產品價格波動的現狀,當務之急是扶持各種農村的中介組織,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以及公司加農戶等組織的建設,提高農戶自身的市場議價能力,從而能夠較強地抗御市場自然風險的能力,才能盡量減少農產品暴漲暴跌的特性對中小農戶帶來的損失。(記者 王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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