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08年度
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審計署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下簡稱住房城鄉建設部)200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13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住房城鄉建設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15個二級預算單位及項目執行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住房城鄉建設部2008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5347.90萬元專項經費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及其承擔單位。
住房城鄉建設部在編制2008年部門預算時,對18個項目財政撥款預算中的5347.90萬元,沒有落實到具體項目及其承擔單位。
(二)所屬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違規收取評估費92.65萬元。
2007年和2008年,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在未經審批的情況下,向申請建筑類專業教育評估的高校收取評估費92.65萬元。截至2008年底,此項收費累計結余20.43萬元。
(三)所屬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擴大專項經費使用范圍支出231.92萬元。
2007年和2008年,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在基本科研業務費中列支網絡建設支出231.92萬元。
(四)3個所屬單位往來款科目長期掛賬486.22萬元。
截至2008年底,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中長期掛賬256.18萬元;所屬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以下簡稱住宅中心)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中長期掛賬215.34萬元;所屬干部學院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中長期掛賬14.70萬元。上述往來款科目掛賬合計486.22萬元。
(五)干部學院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集中采購27.52萬元。
2007年10月,干部學院未經政府集中采購程序,購買價值27.52萬元的轎車一輛。
(六)住宅中心承擔的課題項目未按時結題并上報決算,涉及金額合計23.82萬元。
住宅中心承擔的住房城鄉建設部兩個課題項目,合同要求應分別于2003年12月和2005年12月結題。截至2008年底,上述兩個課題項目均未結題,也未上報決算,項目結余資金合計23.82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部分專項經費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及其承擔單位的問題,要求今后進一步加強專項經費預算管理,細化支出預算;對違規收取評估費的問題,要求停止收費行為,如確需繼續收取,應按照規定報有關部門審批;對所屬單位擴大專項經費使用范圍支出的問題,要求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對所屬單位往來款科目長期掛賬的問題,要求及時清理;對所屬單位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對所屬單位承擔的課題項目未按時結題并上報決算的問題,要求嚴格執行項目計劃和項目支出預算,及時結題并上報決算。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住房城鄉建設部應加強項目資金管理,進一步細化支出預算,加強對收費和撥出經費的管理和檢查。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住房城鄉建設部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自查發現的問題。對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高度重視,責成相關單位按照審計意見認真糾正和整改。對部分專項經費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及其承擔單位的問題,已對現有制度進行了梳理,擬于近期修訂相關規章制度;對違規收取評估費的問題,已按要求停止該項收費;對所屬單位擴大專項經費使用范圍支出的問題,已按要求對有關會計賬目做了調整;對所屬單位往來款科目長期掛賬的問題,目前正在清理;對所屬單位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的問題,擬通過進一步完善制度,避免類似問題再發生;對所屬單位承擔的課題項目未按時結題并上報決算的問題,已辦理結題和支出決算手續。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少數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住房城鄉建設部已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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