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2008年度
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審計署對中國社會科學院(以下簡稱社科院)2008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10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社科院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院本級和43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社科院2008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內部控制制度,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未及時細化與批復項目預算1922.64萬元。
2008年6月之后,社科院才逐步細化和批復了該院“科學技術”類項目預算1922.64萬元。
(二)2個所屬單位擴大項目經費使用范圍支出103.47萬元。
2006至2008年,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志辦)在項目經費中,列支會議費、購書款、出版費和發放人員費用等共95.76萬元(其中2008年10.48萬元)。2008年,考古研究所(以下簡稱考古所)在項目經費中列支建筑物維修費7.71萬元,用于平房改造工程。
(三)所屬考古所對外投資60萬元核算不規范。
1992年12月以來,考古所累計撥付給所屬一家企業注冊資本金60萬元,一直在往來款掛賬。
(四)所屬城市研究中心收支核算不規范60.63萬元。
2004年12月和2005年12月,城市研究中心將已列支的辦公用房租金和生活補貼共50.63萬元調至往來款核算至今。2003年12月以來,城市研究中心按年租金6萬元對外出租辦公用房,但截至2009年4月審計時僅收到租金10萬元,在往來款核算。
(五)所屬日本研究所虛列支出37.73萬元。
2008年12月,日本研究所列支后將45萬元圖書報刊款預付給某圖書公司,但截至審計結束時,僅收到7.27萬元的圖書。由此,造成虛列支出37.73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未及時細化與批復項目預算的問題,要求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對所屬單位擴大項目經費使用范圍、對外投資與收支核算不規范和虛列支出的問題,要求社科院責成相關單位調整有關會計賬目。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社科院應加強對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常性監督,督促其規范會計核算工作,確保預算資金的安全有效。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社科院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自查發現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社科院高度重視,認真采取整改措施。對未及時細化與批復項目預算的問題,正在采取措施整改。對所屬單位擴大項目經費使用范圍、對外投資與收支核算不規范和虛列支出等問題,已責成相關單位做了糾正。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少數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社科院已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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