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08年度
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審計署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200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4個所屬二級單位(含其下屬的三級單位)。
一、基本情況
銀監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會本級、36個二級預算單位和300個三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銀監會2008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對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制度,通過組織對轄內18家銀監局的財務大檢查,進一步加強了對派出機構的預算管理和財務監督;認真執行2007年預算執行審計決定,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基本整改到位。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支出345.64萬元。
2008年,銀監會存在超標準發放通訊補助和用公用經費補充人員經費等問題,涉及金額141.36萬元。
截至2008年底,所屬安徽、北京、海南銀監局等3個單位存在用公用經費補充人員經費、項目支出與公用支出資金相互擠占等問題,涉及金額204.28萬元。
(二)所屬單位少計收入296.17萬元。
2007年12月,所屬北京銀監局將北京市西城區政府獎勵給該局的200萬元資金存入了工會經費賬戶,用于購買人保壽險團體補充醫療保險。
2007年2月至2008年10月,所屬海南三亞銀監分局辦公樓租金收入96.17萬元未納入賬內核算(其中2008年47.51萬元)。
(三)所屬單位以租代購、未經批準置換辦公樓,涉及金額4666萬元。
2004至2008年,所屬河北保定銀監分局和海南三亞銀監分局以租代購辦公樓,涉及金額2439萬元;河北邯鄲銀監分局和安徽安慶銀監分局未經批準置換購建辦公樓,涉及金額2227萬元。其中2008年涉及金額596萬元。
此外,銀監會及所屬單位在預算編制、固定資產管理和財務核算等方面還存在管理不規范問題。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少計收入和未經批準以租代購與置換辦公樓等問題,均要求按規定的開支渠道和標準調賬、入賬。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銀監會應加強對公用經費支出和人員經費支出的管理,嚴格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銀監會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部分自查發現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銀監會高度重視,認真糾正和整改,并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系統內政務考核的范圍。對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問題,已整改并按要求調整了會計賬目;對所屬單位少計收入的問題,已責成相關銀監局調整會計賬目,并提出進一步規范管理的要求;對所屬單位未經批準以租代購或置換辦公樓的問題,已責成相關銀監局盡快辦理產權過戶和置換審批手續,納入固定資產管理。對預算編制、固定資產管理和財務核算等管理不規范的問題,銀監會已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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