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局2008年度
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審計署對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200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7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民航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局本級和25個二級預算單位及項目執行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民航局2008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擴大范圍支出638.19萬元。
2007至2008年,民航局本級在自有資金中列支了所屬離退休干部局和空中警察總隊的部分人員經費合計638.19萬元。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報不規范。
2008年初,民航局提前編報部分基建項目預算,導致29.99億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預留待批。截至2008年末,上述預留待批基金未細化到具體項目,結余19.74億元。
(三)攤派籌資1億元修建中國民航博物館。
2003至2006年,原民航總局自行決定向所屬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簡稱空管局)、三大航空集團公司和機場集團公司等7個單位收取資金1億元,用于修建中國民航博物館。
(四)所屬空管局基建項目資金凈結余3.74億元,未按國家規定處理。
2004至2008年,空管局委托所屬技術中心管理財政資金撥款的建設項目46個,其中30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截至2008年末,已辦理竣工財務決算的6個項目資金凈結余0.70億元,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的24個項目資金凈結余3.04億元,共計3.74億元,未按國家規定處理。
(五)擴大公用經費使用范圍支出432.74萬元。
2004至2008年,空管局及其所屬4個事業單位,在公用經費中列支職工服裝費432.74萬元。
(六)事業收入2.19億元未納入預算管理。
2000至2008年,空管局所屬北京通達航空服務部取得事業收入1.34億元;2002至2008年,空管局所屬北京天航信民航通信網絡發展有限公司取得事業收入8569.72萬元。以上事業收入共計2.19億元均未上交空管局納入預算管理,而是直接用于公司經營支出。
(七)空管局違規將國有資產出租給所屬公司經營。
2002至2008年,空管局未經批準,將利用政府性基金投資建設的資產,出租給所屬公司經營,取得租賃費690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擴大范圍支出的問題,要求追回資金歸還原渠道;對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報不規范的問題,要求將基金預算結余統籌列入2009年度部門預算支出,并商財政部解決預留待批的問題;對攤派籌資修建中國民航博物館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對空管局基建項目資金凈結余未按國家規定處理的問題,要求空管局盡快辦理已竣工項目的財務決算,按國家規定處理項目資金凈結余;對空管局擴大開支范圍支出和事業收入未納入預算管理的問題,要求嚴格按預算規定執行;對空管局違規將國有資產出租給所屬公司經營的問題,要求盡快補辦審批手續。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民航局應改進預算編制工作,保證預算編制的完整性、真實性;加大對民航專項資金的管理力度,嚴格按照國家規定使用資金,認真履行項目審批程序,提高民航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加強對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管,進一步規范財政財務收支行為。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民航局在審計前開展了預算執行情況自查和經營性資產專項清查,并糾正了自查和清查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民航局領導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落實整改措施,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對擴大支出范圍的問題,正在組織相關部門研究解決;對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報不規范的問題,已將基金預算結余統籌列入2009年度部門預算支出,并獲財政部批復;對空管局基建項目資金凈結余未按國家規定處理的問題,正開展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工作,待竣工決算完成后,按規定處理基建結余資金;對空管局事業收入未納入預算管理的問題,已將事業收入全部納入2009年度預算管理;對空管局違規將國有資產出租給所屬公司經營的問題,已補辦報批手續。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少數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民航局已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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