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保密局2008年度
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審計署對國家保密局200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3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國家保密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局本級和2個二級預算單位及項目執行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國家保密局2008年度的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辦公用房租金使用不規范。
2008年,國家保密局從“辦公用房租金”項目中撥付給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金城出版社50萬元,用于局機關音像中心設在該社的辦公用房租賃,但合同簽署單位是國家保密局金城出版社。
(二)項目執行進度緩慢。
2008年,國家保密局在局本級財政專項經費中列支150萬元,撥付所屬國家保密科學技術研究所項目經費,由于該單位承擔其他緊急任務,致使項目拖延,年終剩余經費116.99萬元。
(三)所屬事業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涉密載體銷毀中心預算編報不規范。
中央和國家機關涉密載體銷毀中心預算編報年初人數與年末實際到位人數有明顯差異,造成年終結余122.46萬元;同時,因預算編報不完整,銷毀文件資料回收款69.47萬元未納入預算。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辦公用房租金使用不規范的問題,要求歸還原資金渠道,并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對項目執行緩慢和預算編報不規范等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糾正和整改。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國家保密局應加強預算編制管理,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國家保密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自查發現的部分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國家保密局高度重視,提出了具體整改要求和意見,責成相關部門和所屬單位認真分析問題原因,積極整改落實。對辦公用房租金使用不規范的問題,已將撥款全額收回,并制定了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對項目執行緩慢和預算編報不規范等問題,已督促相關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了糾正。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少數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國家保密局已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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