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08年度
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審計署對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以下簡稱中國文聯)200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7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中國文聯屬中央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中國文聯本級和14個二級預算單位及項目執行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中國文聯本級和7個所屬單位2008年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其他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多報人員經費64.90萬元。
2008年,中國文聯在編制當年部門預算時虛報行政人員21人,多得經費60.06萬元;重復報領干部撫恤金4.84萬元。
(二)擴大范圍支出18.64萬元。
2008年,中國文聯在其行政人員基本支出中,列支臨時人員工資、過節費和社會保障費等共計18.64萬元。
(三)5700萬元支出預算未細化到具體項目。
2008年,中國文聯本級有5700萬元支出預算,未細化到具體項目。
(四)未經批準調整項目支出預算3062.30萬元。
2008年,中國文聯將原由本級執行的4個項目預算中的一部分調整給所屬單位執行,涉及調整金額3062.30萬元。
(五)印刷業務支出76.05萬元未執行政府采購。
2008年,中國文聯未執行政府采購支出印刷費53.17萬元;所屬中國戲劇家協會未執行政府采購支出印刷費22.88萬元。
(六)7個所屬單位擴大專項資金使用范圍支出585.71萬元。
2008年,7個所屬單位在專項資金中列支人員經費等基本支出475.71萬元。其中:機關服務中心112.85萬元,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106.79萬元,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98.86萬元,中國文聯文藝學校36.96萬元,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34.97萬元,中國藝術報社85.28萬元。
2007至2008年,中國電影家協會在專項資金中,列支圖書出版費110萬元。
(七)3個所屬單位應繳未繳國有資產出租和處置收入855.40萬元。
2008年,機關服務中心共取得國有資產出租和處置收入415萬元;中國電影家協會取得辦公樓出租收入202.77萬元。2000年和2004年,中國攝影家協會分別收到單位拆遷補償款197.23萬元和40.39萬元。以上各項收入合計855.40萬元,均未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管理。
(八)5個所屬單位滯留抗震救災捐款320.64萬元。
截至2008年末,中國書法家協會等6個單位仍滯留四川汶川抗震救災捐款320.64萬元。
(九)4個所屬單位私存私放資金500.70萬元。
自2007年5月起,中國雜技家協會通過截留收入,賬外存放資金450.99萬元。截至2009年2月,已支出33.33萬元,結存資金417.66萬元。
截至2009年2月,中國音樂家協會將涉外文化活動結余款項及部分境外捐款共折合人民幣28.48萬元,除1900美元現鈔外,其余均存入了個人賬戶。
截至2008年末,中國電影家協會將出版社以稿酬方式支付的“回報”款10.37萬元賬外存放。
2008年以來,中國舞蹈家協會通過截留收入,賬外存放10.86萬元。截至2009年2月,已支出8.45萬元,結存2.41萬元。
(十)中國美術家協會所屬單位未辦理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
2005年5月以來,中國美術家協會所屬的北京國際美術雙年展辦公室一直未辦理稅務登記,截至2008年末,累計取得收入1709.43萬元,未申報繳納相關稅款。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多報人員經費的問題,要求今后應按規定編報預算;對擴大支出范圍的問題,要求調整會計賬目,歸還原資金渠道;對支出預算未細化到具體項目的問題,要求進一步細化項目支出預算;對未經批準調整項目支出預算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預算;對印刷業務支出未執行政府采購的問題,要求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對所屬單位擴大專項資金使用范圍的問題,要求責成有關單位調整會計賬目,歸還原資金渠道;對所屬單位應繳未繳國有資產出租和處置收入的問題,要求責成有關單位按“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管理;對所屬單位滯留抗震救災捐款的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盡快將捐款集中到民政部“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專戶”;對所屬單位私存私放資金的問題,要求責成相關單位調整有關會計科目,追回私存私放資金;對中國美術家協會所屬單位未辦理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的的問題,要求責成該單位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并申報納稅。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中國文聯應進一步細化項目支出預算,完善規章制度并加強內部管理以及對所屬單位的監管,搞好財經法規等內容的學習培訓。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中國文聯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認真糾正和整改。對多報人員經費的問題,已對2009年相關人員經費預算作了調減;對擴大支出范圍的問題,已調整會計賬目,將資金歸還原渠道;對支出預算未細化到具體項目的問題,已進一步細化了2009年項目支出預算;對未經批準調整項目支出預算的問題,已加強了預算調整管理;對印刷業務支出未執行政府采購的問題,已加強了2009年的政府采購管理;對所屬單位擴大專項資金支出范圍的問題,已責成有關單位調整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對所屬單位應繳未繳國有資產出租和處置收入的問題,已責成有關單位按“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管理;對所屬單位滯留抗震救災捐款的問題,已責成相關單位將接收的捐款盡快集中到民政部“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專戶”;對所屬單位私存私放資金的問題,相關單位已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私存私放資金;對中國美術家協會所屬單位未辦理稅務登記和申報納稅的問題,已責成該單位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并申報納稅。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少數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中國文聯及有關單位已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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