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布54個中央部門2008年財政資金審計報告 審計署點了自己的名
自從審計署幾年前刮起“審計風暴”后,“誰來審計審計署”的質疑聲就沒有間斷過,公眾現在得以看到回應。今天,審計署發布了54個中央部門2008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報告,被披露的部門中首次有了審計署自己的名字。
報告稱,2009年4月,審計署行政事業審計司按照審計署黨組的決定,對審計署辦公廳承擔的審計署200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4個所屬單位。
通常公告在闡述一個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時,都會給一段正面、肯定的描述,但在審計署自己的公告中,在簡單地說明審計署預算執行符合國家各項法規政策后,很快筆鋒一轉,進入問題環節。
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有5類:預算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單位;審計署在審計外勤經費中支出115萬元,彌補部分直屬事業單位公用經費;4個所屬單位為彌補法定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不足,占用項目經費 785.16萬元;所屬16個特派辦2008年共取得房屋出租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3861.04萬元、資產處置收入37.19萬元,未按“收支兩條線”規定實行專戶管理,而是將上述收入直接納入部門預算,其中統籌用于彌補法定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缺口3159.60萬元;所屬信息化建設辦公室采購不規范金額41.58萬元。
對審計出的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預算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單位的問題,要求采取措施,細化項目支出預算;對公用經費占用項目經費的問題,要求加強項目預算編報管理,并按批復的預算執行;對自行調整項目預算的問題,要求進一步規范預算管理;對部分所屬單位基本支出占用項目經費,以及非稅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問題,已如實向財政部反映,并商財政部研究解決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缺口問題;對所屬信息化建設辦公室采購不規范的問題,已責令有關單位改正,并要求今后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專門召開審計長會議,認真總結經驗教訓,自覺查找不足,還舉一反三,采取積極措施進一步改進項目預算編報工作,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預算。
據介紹,54個中央部門在預算執行中比較突出的問題包括擠占挪用和轉移財政資金、多報多領財政資金,以及違規收費等。其中,民航局、體育總局等39個部門本級擠占挪用和轉移財政資金5.81億元,質檢總局、國家物資儲備局等39個部門所屬的117個單位擠占挪用和轉移財政資金9.02億元;多報多領財政資金問題中,環境保護部、農業部等5個部門本級2035萬元,國土資源部、廣電總局等5個部門所屬的7個單位1633萬元;違規收費的有知識產權局、人口計生委等11個部門本級3.37億元,交通運輸部等7個部門所屬的8個單位2.85億元;未及時上繳非稅收入19.08億元,其中林業局、新聞出版總署等13個部門本級12.54億元,商務部、國資委等12個部門所屬的55個單位6.54億元。(記者 劉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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