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創業板發審委由35名委員組成,其23名專職委員中,來自會計師事務所的多達14名,還有1名來自資產評估事務所。
9月17日,首屆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南方風機、特銳德電氣等首批7家上會企業獲通過。首屆創業板發審委由35名委員組成,其中專職委員23名,兼職委員12名。而在23名專職委員中,來自會計師事務所的委員多達14名,還有1名來自資產評估事務所。
這些發審委委員堪稱創業板的“把關人”,掌握著企業上市的“生殺大權”,一個“是”與“否”的表態還涉及大小股票投資者動輒上億元的資金,其地位之重要不言而喻。而近半數委員又是出自會計師事務所,這一數字凸顯了事務所對于擬在創業板上市企業的重要性。
“把關人”門檻不低
正因為如此,證監會對創業板發審委委員的遴選頗費了一番心思。根據其遴選辦法,來自會計師事務所的委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本人所在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近2年所在事務所未因違法違規受過行政處罰;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擔任事務所合伙人5年以上,并具有證券業務從業經歷5年以上;本人簽字的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已受理)相關證券業務不少于8家;聘任為創業板發審委委員期間,本人能夠與本所業務脫鉤以及近年未有處罰記錄等。
這些條件與主板發審委委員資格條件幾乎相同。但實際上,對發審委委員資格的爭論從發審委制度成立之初就開始了。第一屆發審委于1993年6月經國務院批準,由中國證監會成立。在此后的幾年時間里,發審委制度逐漸暴露出了難以對委員實施有效問責和監督的問題,由此容易產生委員們權利和責任不對等的問題。為此,證監會于2003年12月對發審委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經國務院同意廢止了原《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條例》,但問題依然存在,這又促成了2006年4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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