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式電價
方案如何實施
猜想一:“第一階梯”可能在87度左右
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稱:國家擬推動階梯式電價改革方案,將居民用電分為三檔:保證基本生活需求用電、正常家庭生活用電和奢侈型用電,其中保證基本生活需求用電為“第一階梯”,擬規劃為87度,超過這一數字將逐層調升電價。以國外標準來看,87度在各個國家之間也是個平均值。按此方案,一般家庭用電量都將是“第二階梯”,所以下一輪的民用電價調整,多數家庭電費將會增加。
猜想二:向浙江學習,“第一階梯”僅50度
目前我省居民用電實施的是峰谷分時電價,峰電價為0.55元/度,谷電價為0.35元/度,平均水平為0.5283元/度。浙江是我國試點階梯電價三個省份之一,我們不妨以浙江省作個參考。
浙江省居民電價分三個“階梯”——月用電量50度以內的,電價為0.538元/度,其中峰電價0.568元/度,谷電價0.288元/度;51度至200度之間的用電量,電價上調0.03元/度為0.568元/度,其中峰電價0.598元/度,谷電價0.318元/度;超過200度的用電量,電價比基本電價上調0.10元,即0.638元/度,其中峰電價0.668元/度,谷電價0.388元/度。當用峰谷用電量總和超過50度時,超出的電量部分就開始按“第二階梯”的價格計費,依次遞增。顯然,浙江省這一方案也將“第一階梯”定位在了極少數最低收入人群的承受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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