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強化貿易摩擦法律援助擴大出口信保信貸規模
在保護主義抬頭和發達國家經濟復蘇緩慢的雙重壓力下,未來我國“保出口”措施仍有突破空間的是:
(一)強化監測預警機制據理力爭積極應訴
毋庸置疑,我國已進入貿易摩擦的空前高發期,今后不應再采取直接補貼出口的措施,如提高退稅率等,而需要在軟環境上下大力氣:
首先,必須強化“預警”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利用他們對行業和具體產品熟悉的優勢,發掘本行業內部最容易遭貿易保護的產品,提出細致的預警信息。
其次,必須加強在貿易摩擦發起調查階段的公關。借鑒美國對我緊固件發起“雙反”調查被否的經驗,在調查發起時充分做好和發起國相關企業(很重要的是被調查企業的客戶)的溝通和公關,降低調查被確認的可能性。
第三,加強政府對企業應訴的法律援助。同時,加強確認我國市場經濟地位的外交公關并采取必要的貿易報復措施。
(二)進一步擴大出口信保規模完善出口信保措施細節
自去年以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旨在“保出口”的政策。第一階段的核心措施是調高出口退稅率;第二階段的核心措施是以信貸促需求,如大幅提高出口信用保險承保規模、覆蓋率;安排優惠出口買方信貸等。
縱觀兩個階段的政策實施效果,我們認為,第二階段以信貸為核心的培育需求政策效果更理想。根據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總經理王毅測算,840億美元的承保規模,將直接拉動500億美元的出口。同時,加大出口信保對開拓新興市場也發揮了重要作用。根據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統計,截至上半年,通過短期出口險累計支持企業向新興市場出口112億美元,同比增長21%。
需要進一步做的是:
首先,需進一步擴大出口信保絕對規模。若840億美元短期信保額度充分使用,則2009年我國出口信保對一般貿易的滲透率將可達到15%。
其次,需要明確出口信保重點支持的領域。建議進一步明確將附加值較高、出口量較大、容納就業人數多和引領產業升級方向的部分產品列入出口信保重點支持的領域。
第三,盡可能調低出口信保產品費率,財政資金應對此作出充分補償。
在降低信保費率和服務中小出口企業上,中信保寧波分公司的經驗值得借鑒。針對中小企業出口規模有限、風險管理能力較弱、出口收匯風險大等特點,中信保寧波分公司推出了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綜合保險保單:全年的出口業務在中國信保批復的買方額度內,不需申報即可獲得保險保障,寧波市對于投保信用保險的企業給予大概50%的保費補貼。
此外,應擴大出口信貸額度,推動出口貿易人民幣結算規模。 (新華社經濟分析師 執筆:章建康胡章俊 參與調研人員:武衛紅張希段菁菁陳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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