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問:社會上對中央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問題比較關注,請問《管理規定》在這方面作了什么規定?
答:中央高度重視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管理問題,經過這些年的探索實踐,目前對中央企業領導人員已經形成了以業績考核為基礎,薪酬水平與經營業績相掛鉤的薪酬制度。為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管理,《管理規定》作出了以下規定:一是嚴格執行《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二是明確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方案審核、批復的程序。中央企業領導人員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方案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任何收入,不得在兼職單位領取薪酬、獎金等任何報酬。三是按照依法合規、從嚴從儉和公開透明的原則,建立健全中央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制度。對中央企業領導人員公務用車配備及使用、通訊、業務招待、差旅、考察培訓等與其履行職責相關的消費項目,應當明確標準,制訂預算方案報國務院國資委審核、批復后實施,年終將情況報國務院國資委,并接受職工民主監督。
七、問:請談談中組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對貫徹執行《管理規定》和《考評辦法》有什么具體部署和要求?
答:文件的制定頒布非常重要,貫徹執行更為重要。中組部、國務院國資委高度重視《管理規定》和《考評辦法》的頒布實施,把貫徹實施這兩個文件作為結合中央企業實際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來抓,集中一段時間,認真組織學習,加大宣傳力度,把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的思想認識統一到文件精神上來,增加貫徹落實的自覺性。中組部、國務院國資委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加強對中央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的管理與考核,確保文件落到實處。各單位要緊密結合實際,制定相關的配套辦法和實施細則,同時,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探索,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我們相信,只要認真貫徹執行《管理規定》和《考評辦法》,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工作必將邁上一個新的臺階,為造就一支優秀的社會主義企業家隊伍,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企業科學發展提供堅強保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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