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月17日電 (記者 于立霄)北京市城管執法局責令15塊違規大型戶外廣告15日之內自行拆除,逾期不改者城管執法機關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強制拆除,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相關權利人承擔。
市城管執法局17日表示,這批集中治理的15塊大型戶外廣告均為新生的違規廣告,主要分布在四、五環等主要道路以及各出京聯絡線沿線,尤其以機場高速和機場第二高速居多。由于大型戶外廣告設置成本低,周期短,收益高成為很多廣告商不惜違法競相設立的主要原因。
據介紹,按照《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北京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市對戶外廣告設施實行統一規劃。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凡未納入戶外廣告設置規劃擅自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都屬于違反規劃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
另外,對逾期不拆的,除依法處以罰款外,市城管執法局將把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單位錄入到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和相關行業信用系統,由相關部門取消廣告設置單位3年的戶外廣告招投標資格。
城管部門希望相關戶外廣告設施所有人和管理人能積極配合城管部門工作,主動做好自行拆除工作;一旦進入強拆程序,相關責任人在被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的同時,拆除費用也將由責任人承擔或者以拆除后的戶外廣告設施予以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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