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企業漲薪可能需要在人力成本方面增加投入,但是從避免下游跨國巨頭因輿論壓力轉移代工訂單來看,其實際的收益不低。況且企業自身也面臨擺脫低端代工的訴求。
實現國民收入倍增與社會貧富差距縮小的關鍵在于提升中低階層的收入水平,而這部分中低收入階層主要就業于政府無法直接行政干預的民間企業。但從當下中國勞動力市場的狀況來看,如果僅僅提高收入而不改變各方話語權和談判地位,企業依然會在工資制定方面保持強勢。
政府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更應著眼于培育中國勞動力市場的自主議價定價功能,普通工人才可以通過集體議價與企業管理層達成一致,實現自身收入水平的市場提高。(摘編自6月9日新京報作者陸志明)
點評
大幅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和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已是毋需討論的問題。如果繼續壓低勞動力成本,意味著全球制造業所產生的污染會繼續往中國集中;同時原材料和終端產品“兩頭在外”的世界工廠模式,仍無法改變。這樣的經濟增長模式越持久,對中國的環境和資源破壞就越深。
雖然近期江浙粵等地均大幅提升最低工資標準以應對勞動力輸入不足,但是事實上由于基數太低,僅靠最低工資標準提升來實現5年內國民、尤其是中低收入階層的收入倍增恐怕難以實現。
實現國民收入倍增與社會貧富差距縮小的關鍵在于提升中低階層的收入水平,而這部分中低收入階層主要就業于政府無法直接行政干預的民間企業。企業利潤與勞動力成本是一對矛盾,企業不可能自覺自愿地提高勞動者收入。要使中低收入階層的收入倍增計劃得以實現,政府更應著眼于培育中國勞動力市場的自主議價定價功能,唯此,普通工人才可以通過集體議價與企業管理層達成一致,實現自身收入水平的市場提高。
見解二
把握好調整最低工資的時機和力度
我國知名薪酬專家、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認為,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對于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有立竿見影的效果,能夠改善民生,促進內需,拉動地區經濟發展。
他認為,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也迎合了公眾的熱切期盼,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在一定意義上這也是應對國際上呼吁人民幣升值、通貨膨脹壓力等不利因素的手段。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還可以促進企業加強管理,降低不必要的物耗,提高勞動生產率。同時,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使低端基礎性產業向內陸轉移,促進相對發達地區的產業升級。
他同時表示,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一柄雙刃劍,如把握不當會產生負面效應:即最低工資標準上調過高會加重企業負擔,導致企業運行成本過高,可能導致企業裁員,從而不利于穩定和擴大就業;如上調幅度超出當地經濟承受能力,還會影響地區經濟的穩定發展;如調整過于頻繁,則會干擾市場的正常運行等。
他強調,把握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時機和力度至關重要,不要大起大落,要及時適度,又不超前過高。(摘編自2月8日新華網作者徐博)
點評
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如把握不當會帶來負面效應。專家的觀點并非杞人憂天。
有資料顯示,珠三角一些加工制造業企業的利潤率普遍在3%以下。最低工資標準從前年的900元提高到現在的1100元,企業成本要提高1個百分點左右。加上購買五險一金,提高伙食費、全勤獎、加班費、住房等各種補貼,企業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利潤空間會被進一步擠占。享受過多年廉價勞動力優勢的企業主們,面臨兩難局面。在傳統“世界工廠”的成本構成中,人力成本是唯一具有彈性、可被企業控制的部分。而現在,不加薪于法、于理、于情都缺乏理據;加薪,則低成本這一競爭力籌碼有可能喪失。
此前即有知名經濟學家表示,普通工人工資收入水平的提高將推動企業外流,可能成為中國經濟的災難。但也有專家指出,任何發達國家都曾經歷了經濟發展與公眾收入水平提升的過程。如果經濟增長了而公眾收入得不到提升,那么經濟反而無法實現內生性持續增長,最終將落入到依靠外需,處處受制于人的境地。
須知,長期依靠出口導向型勞動力密集型產業并非經濟增長的終點,中國經濟轉型必須依賴產業創新能力的提高。而這種創新能力的提升絕不能自動實現的。如果政府始終是提供廉價勞動力的溫床,企業就根本不會有任何創新前進的動力。從這個角度看,加薪潮有助于推動企業轉變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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