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經》雜志給出的數字,唐建自擔任基金經理助理起總共靠“老鼠倉”獲利逾150萬元。如果這個數字是真實的,那么能拿百萬元年薪的唐建實在不聰明,因為犯罪的風險與收益明顯不成正比。套用股市市盈的概念,唐建的“老鼠倉”與年薪相比只有一倍的市盈率,低估得不得了。
筆者并不是要商討唐建這條“大魚”有多大,而是想說證監會怎樣才能抑制基金經理們“小聰明式的大冒險 ”。作為用錢生錢的游戲,證券行業可能是世間除賭博外來錢最快的行業,資本的力量是龐大的,富翁級的基金經理肯定也非常精明。在如此充滿欲望的背景下,僅靠證監會基金處一紙《關于切實加強基金投資風險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遏制“老鼠倉”,顯然是給“孫悟空”們戴上剪紙金箍。
無數次的教訓表明,心理威懾不可能永遠壓抑住欲望,當心理承受力突破臨界點時,欲望的洪水就會決堤。大禹治水的故事告訴我們,堵遠比疏麻煩且缺乏效率。
換位思考提示人們,如果你坐在那個位置,如果你有150億元投資權限,如果你發現為投資人賺取的收益和自己的年收入根本不成比例,如果你又有找不到比股市更好的投資途徑,那會不會去冒風險賭一把?不要站在道德高度否認,我們不妨站在經濟學家的角度思考。從這個角度出發,每位基金經理都可能成為“唐建第二”,而如何杜絕下一個才是管理層應該迫切思考的問題。
就像“鎖只是防君子”的概念一樣,證監會的法規只能對欲望缺乏的人起約束作用。有一個思路也許值得參考——能否盡可能地讓基金經理們在收入上與業績好壞掛鉤?能否讓傳說中的基金公司股權激勵早些理順?能否允許基金經理們用自家的錢投資基金并定期公示于眾?激勵機制、疏通個人投資渠道、嚴格監管,再加上點像美國一樣的嚴刑,這才是適合基金經理們戴的牢固金箍。而中國目前能提供的只是單薄的一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