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豬肉價格上漲,人們能看到媒體報道城市居民對豬肉等農產品價格上漲的焦慮,但農民中如何看待這一問題,很少聽到他們的聲音。而農民的“沉默”,并不代表他們沒有想法和意見。
對于長期習慣于低價豬肉的中國城市居民來說,近期以來不斷上升的豬肉價格,就像同期股票市場的漲落一樣,深深牽動了他們的神經。
農副產品能夠一直保持低價格,當然對城市居民來說是個好事情。然而,對于部分農副產品價格有所上漲,也應理性看待,對于占據著中國人口多數的農民階層的利益得失,也不能置之不顧。
中國城市居民所享受的包括豬肉在內的低廉農產品價格,是以大量農民的利益損失為前提的。簡單來算一筆賬。有心的人都會記得,1990年時,一斤豬肉價格約合人民幣5元左右,而到2007年年初的時候,一斤豬肉也就賣人民幣7元稍出。漫長的17年間,豬肉價格只上漲了區(qū)區(qū)2元多錢。也就是說,農民從賣豬肉中所得,與17年前相比只提高了40%左右。而其間中國的物價指數上漲和人均收入特別是城市居民的人均收入上漲又是多少呢?
《2005年中國統計年鑒》中的數據顯示,如果將1985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定為100,那么,1990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為165.2,而2004年則為347.7,17年間上漲了一倍還不止。而1990年農民家庭人均收入為686.3元,城鎮(zhèn)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為1510.2元,后者是前者的2.2倍。但到2004年,農民家庭人均收入上升到2936.4元,城鎮(zhèn)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則上升到9421.6元,后者已為前者的3.2倍。
城鄉(xiāng)居民的收入水平為什么會越拉越大?豬肉價格17年間只上漲40%,而同期物價指數卻上漲100%還不止,雖然不能說明全部問題,卻道出了一些實質。農產品價格漲價幅度小于其他物品,是農民收入上漲速度難以跟上城鎮(zhèn)居民的一個重要成因。而它所造成的后果,就是人們所熟知的二元結構的強化,按社會學家孫立平先生的話說,這使中國社會在某些環(huán)節(jié)發(fā)生了斷裂。
一時之間的農民利益受損或被忽視,似乎還不是特別嚴重的事情。而且,由于處于弱勢地位,他們不像近些年來興起的房地產等利益集團那樣,可以組織起來訴求自己的利益。
農民階層在自身的利益損失面前,很難有效發(fā)出自己的聲音,這種“沉默”使這一群體的痛苦在一定程度上被遮蔽。
這次豬肉價格上漲,人們能聽到城市媒體對豬肉等農產品價格上漲的焦慮,但農民中如何看待這一問題,我們在媒體上很少聽到他們的聲音。
而農民的“沉默”,并不代表他們沒有想法和意見。
在人們動輒把公民權利放在嘴邊的時候,農民這一中國數量最大的群體,更不能被忽略。農民的公民權利,不僅在于他們從農村來到城市成為“農民工”后,應與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國民待遇”,更在于那些仍在鄉(xiāng)間,在為這個國家生產糧食、魚肉和其他農副產品的群體,他們合理而必要的物質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就此而言,在一個市場化的社會中,對農民利益最大的保護,就是對他們所生產的物品在價格上的保護。韓國、日本,還有法國這樣的發(fā)達國家,都曾有過對本國的農產品市場和價格嚴格實施保護的歷史。
當然,豬肉價格上漲,會造成城市一些低收入者多支付生活成本,而化解之,不是簡單地把肉價降下來,而更需要城市政府對這些低收入者進行適當的補貼,同時必須保證農民獲得實惠,不能讓實惠全分流至其他環(huán)節(jié)。分享經濟發(fā)展的成果,不能忘記了農民。(程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