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新情況必須創新監管措施,比如:商業銀行貸給企業、個人的貸款,必須專戶管理,資金進出按照貸款用途,進入指定賬戶,流回設定的專戶,既實行信貸資金的封閉管理。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18日對被企業挪用信貸資金的8家內地銀行開出罰單,嚴查銀行信貸資金違規進入股市和房地產業。這8家銀行包括:交通銀行、北京銀行、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其中兩家為國有商業銀行,6家為股份制銀行。
早在上個世紀末期,銀行業監管部門就開始嚴禁信貸資金進入股市,后來由于股市持續低迷,這一規定有所松動,既經監管部門批準,信貸資金可以有條件進入股市,比如:商業銀行總行可以對證券公司總部開展股票質押貸款等。但是這項業務要求非常嚴格,后來也基本上處于停辦狀況。對于銀行貸款通過企業、個人繞道進入股市,從監管政策上來說一直沒有任何松動。并且,監管部門多次進行了清查。
然而,目前查處信貸資金違規入股市面臨許多難點:首先,當前股市火爆,財富效應巨大,對企業、個人都具有很大吸引力,給企業挪用信貸資金進入股市提供了環境和動力,一些個人不惜貸款炒股。其次,當前企業、個人資金來源渠道非常多,不像過去大部分來源于信貸資金。許多大型企業集團都設有類似“資金池”的結算中心平臺,用于統一儲備和調配資金。這一平臺上的資金來源較多,金額較大,且進出頻繁,流向活躍。很難分清楚哪些是信貸資金,哪些是自有資金,從而很難分清楚企業用哪部分資金進入股市。個人消費貸款同樣是這種情況,個人用擁有產權的住房等不動產抵押以及用存單質押等獲得的貸款,一般與自己的自有資金統籌安排使用,很難具體分清楚使用的是信貸資金或者其他渠道的資金。這增加了銀行監控資金流向和監管信貸資金進入股市的難度。
當然,也確實存在商業銀行管理上和監管部門監管上的原因。商業銀行現在一般對貸款企業以及個人貸款的安全性關注較高,比如:抵押、質押、擔保等,而對于貸款具體用途的關注常常有所松懈。監管部門目前對信貸資金進入股市的監管往往配合政策性任務較多,日常性、經常性監管做得還不夠,比如:股市過分火爆了,積累風險過大了,國家準備進行調控了,而查處信貸資金進入股市往往作為一項配合調控政策開始進行了。監管的不一慣性,時松時緊,是這項規定不能始終一貫執行的原因之一。
面對新情況必須創新監管措施,比如:商業銀行貸給企業、個人的貸款,必須專戶管理,資金進出按照貸款用途,進入指定賬戶,流回設定的專戶,既實行信貸資金的封閉管理。同時,監管部門應該把監管放在日常,經常化、制度化,不能作為一項調控股市的配合性政策時松時緊,這種突擊性檢查、查處效果不好。這是一種“隔墻扔磚頭,砸到誰是誰”的做法。要么漏掉了大魚,要么冤枉了蝦米。(余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