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緊通過吧。”幾乎每一位接受過《第一財經日報》采訪的參與過《反壟斷法》起草、修改或論證的官員、專家都這樣表示。
在8月25日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對該法草案進行分組審議的時候,與會人員也都表達了同一個愿望:希望該法在此次會議上表決通過。
從1994年《反壟斷法》就列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到今天三審建議表決通過,這部“經濟憲法”每一步進展都成為了焦點。
2006年6月,該法草案首次進入立法程序接受審議,當時圍繞行政壟斷等三種壟斷行為、反壟斷機構等問題,社會各界給予高度關注。但是,當時對于行政壟斷去留的問題在專家、立法機構、相關政府部門之間存有分歧。最后,該壟斷行為以專章形式出現在文本中。
2007年6月,距離初審整整一年之后,草案再度進入社會視野,在行政壟斷和反壟斷機構規定基本定型的前提下,競爭與公平、大型國企壟斷等問題再度引發爭論。不少關注該法者結合電信等行業現象提出競爭、壟斷與公平應在該法中予以區分和明確。最后,“要防止集中壟斷,又要允許做大做強”成為基本定論。
2007年8月,草案曾有的爭議焦點不再,社會各界圍繞其達成基本共識。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蔣黔貴作關于審議結果的報告時,說草案已經比較成熟,建議全體會議表決通過。與會人員在審議中都表達了“盡快通過”的希望。
同時,與會人員建議要加重法律責任,提高違法成本,以增強該法的權威性和懲戒性。
“當然,草案還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是,這些都已經是細枝末節的問題了。”國務院法制辦反壟斷法修改委員會成員、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時建中說,任何法律的出臺都不可能做到完美,在將缺憾降到最低的情況下,“希望盡快出臺”。
曾經參與該法起草的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勇告訴本報記者,雖然該法還存在不少值得商榷之處,但是每個階段有每個階段的重心,在該法走到目前這個階段的時候,“出臺變成了重中之重”。(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