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的漲跌對不同收入階層消費者的影響程度是完全不同的。我們對物價上漲不能光看大數,政策措施不能一刀切。當務之急是要想方設法減輕物價過快上漲對低收入居民家庭的負面影響,切實將改善民生落到實處。
最近一段時間,物價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因漲價引發的生活成本增加也牽扯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但物價的漲跌對不同收入階層消費者的影響程度是完全不同的;反過來,不同收入階層人士對物價上漲的承受力也相差甚遠。因此,我們對物價上漲不能光看大數,政策措施不能一刀切。當務之急是要想方設法減輕物價過快上漲對低收入居民家庭的負面影響,切實將改善民生落到實處。
眾所周知,在居民消費價格的8大類商品中,拉動此輪物價的上漲是食品類商品。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06年在CPI上漲1.5%中,其中食品價格上漲2.3%,而衣著、交通通信、娛樂教育文化價格則分別下降0.6%、0.1%和0.5%。今年一至八月份,在CPI上漲3.9%中,食品上漲幅度達9.8%,但衣著、交通通信、娛樂教育文化價格則分別下降0.2%、0.6%和1.2%。價格上漲呈現出食品價格越漲越高,而其他一些商品的價格則一直在低位運行。
民以食為天,糧食、肉、禽、蛋是居民的生活必需品。近年來食品和副食品價格的上漲過猛,波及面過大,豬肉的漲價帶動了其他生活資料(如牛羊肉、蛋、奶)價格上漲。這是事關人民群眾(特別是在校學生、進城務工人員、城市低保人群等弱勢群體)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事關全局、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的大事。勢必影響到千家萬戶居民的生活質量。漲價使多數中低收入城鎮居民的生活或多或少受到了影響。但沖擊最大的是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尤其對一些縣城的居民生活沖擊較大,感到壓力沉重。
統計數據顯示,2006年全國城鎮居民8大類消費支出中,食品消費支出占全部消費支出的比重為35.8%,但不同的居民食品支出的比重差別較大。10%的高收入戶和10%的最高收入戶其比重分別為33.4%和27.3%,比全國平均水平低2.4和8.5百分點;而10%的低收入戶和10%的最低收入戶食品的消費比重分別達43.5%和46.3%,分別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7.7和10.5個百分點。因此,從數據可看出,食品價格的上漲對低收入群體的生活影響是最大的。
從價格下跌的衣著、交通通信、娛樂教育文化類消費比重看,全國城鎮居民平均消費比重37.4%,而10%的高收入戶和最高收入戶的消費比重分別為38.4%和44.9%,分別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1和7.5個百分點。從低收入群體看,10%的低收入戶和最低收入戶的消費比重分別為30.9%和27.8%,低于全國平均水平6.5和9.6個百分點。
因此,從以上數據可看出,在商品價格的下跌中,得到實惠最多的是城鎮居民中的高收入群體。而低收入群體由于消費比重低,相對而言,價格下跌的實惠則得到較少。
在目前的消費市場中,小轎車在降價,電腦、手機在降價,平板電視在降價。電信資費也在降,藥價也在降,而且降了二十多次。總體歸結為:消費需求彈性越小的漲得越多,彈性越大跌得越多;資源性、基礎性產品漲的多,電子類、科技類產品降的多;米袋子、菜籃子漲的多,高檔消費產品降的多。
但漲價幅度大的恰恰是低收入群體支出比重高的商品,而降價幅度大的也恰恰是這一群體支出比重低的商品。因此,可以說對于城鎮低收入群體而言,是一方面要承受漲價的巨大壓力;另一方面較少或難以享受到降價帶來的好處。對這一反差現象,理應受到有關方面的極大關注。
另外,更值得注意的是,高收入階層既消費了糧油肉,也購買享受型、科技類高端產品,在承受漲價負擔的同時,也獲得降價的好處,兩者相抵,得益大大高于支出。比如買車,原價20萬元現在只需18萬元,這2萬元的“額外”收益,可以彌補多少個月家用的“額外”支出。
相反,低收入群體維持生計原已有些困難,應付一日三餐之后,無力購買其他,甚至需動用積蓄來度日,使原本買電腦的計劃泡湯,于是,只承受漲價的痛苦,卻得不到降價的好處。這就是當前物價漲跌的對不同人的不同感受與影響。
因此,從價格的漲跌和居民消費比重的分析,不難看出,面對漲價,哪些人的承受力強些、哪些人承受力弱些?在漲跌之中,誰的利益受損最大,誰的損失小些,誰不僅沒有損失反而得益呢?
在社會分層日益明顯的今天,富人群體與窮人群體的存在是客觀事實,而他們對消費品漲價的承受力差別很大。為應對“開門七件事”,每月多開銷幾百元,對富人來說,壓力不明顯;對只有千把元收入的家庭來說,壓力之大可想而知;對城鎮的大多數中等收入階層來說,其實也不輕松。
目前,讓老百姓最擔心的就是物價居高不下。近期的物價快速上漲,已經形成城鄉低收入居民生活的較大壓力和緊張心理,居民消費信心指數高位回落。遏制物價,使上漲來得緩慢一些,做好應對措施,維護社會穩定,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已成為當務之急。
因此,當務之急是要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想方設法盡量減輕這一部分人的生活負擔。同時,要減少物價過快上漲對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的負面影響,切實將改善民生落到實處,要在價格上漲幅度較大、對低收入群體生活影響較多時,及時采取調整社會保障標準、發放臨時補貼等措施,確保低收入群體生活水平不因價格上漲而降低。(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