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養老金基數的日漸龐大及審計中暴露出的一些不足,學習國際成熟經驗、厘清養老金系統運行管理中的問題,是正當其時的。
據新華社11月27日電,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宣布,原由社保經辦機構管理和企業自管的約50億元規模企業年金,將全部移交給具備資質的金融機構管理運營,實現“專家理財”、市場化運營。湖北省的先行一步,為我國養老保險運營管理提供了一個積極實例。
基金運營走近市場
我國現行的是統賬結合社保基金管理體制,政府承攬了社保基金的絕大部分運營事務。如果制度監控方面出現缺陷或者資源投入的不足,就可能出現一些隱患,特別是局部地方存在個別社會保險基金被挪用作財政支出和違規投資現象。據審計,目前發現社保基金的違規問題中,1999年前發生共計23.47億元,2000年以來發生共計47.88億元。
為了從制度上杜絕資金的挪用、貪污,提高基金的使用率,確保基金保值增值,按照社保資金的不同性質,個人賬戶部分是可以也應該委托給基金公司、養老金公司等專業機構進行管理的。以智利為代表的養老金私人管理模式為個人賬戶的市場化運營提供了成功的經驗。
智利養老金私人管理模式主要特點是:個人繳費、個人所有、完全積累、私人機關(AFPs)運營。政府主要負責法律上的監督管理和指導,除了對最低養老金保障線以下部分予以補貼外,政府不再對養老基金的征收、經營和支付負直接的管理責任,另外政府為養老保險基金做最終擔保。智利至今超過95%的雇員有自己的養老金儲蓄賬戶,計劃實行20多年來基金的年平均實際收益率為11.3%,成為各個國家分析和學習的一個重要實踐案例。
因此,為了提高養老金系統的運行效率,保障受益人根本利益,個人賬戶基金可以嘗試市場化方式管理,委托商業機構投資。政府機構主要重點承擔立法和監督的職能,以及糾紛仲裁的職責,從而進一步理順政府和市場的角色分工。
強化監管政府任重
目前我國參與養老金系統監管的機構包括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證監會、銀監會和保監會,這是由企業年金涉及到包括銀行、證券、基金、信托、保險等在內的多個金融領域的現狀決定的。但與之配套的稅收政策、投資管理政策、監管機構分工、內部風險監控以及企業年金持有人權益保護等,都有待于進一步明確、細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從機構監管轉向功能監管勢在必行。將企業年金運作劃分為功能模塊,按照運作流程進行監管,以避免監管真空或重復監管,提高監管效率。
這首先需要增加監管資源的投入,同時有必要對現有監管資源進行適當整合集中,分清主次。在上述監管部門之間,決策層應采用以法制監管為核心、適當集中的綜合模式,在現有制度的基礎上加強監管的集中度,以構建一個主輔分明、多重監管的社保基金監管組織結構。
同時,還需要推進監管市場化,及時補充監管資源,緩解監管資源匱乏。相對于每年五項社保基金超過2萬億元的收支規模,監管資源和日常監管手段比較缺乏。監管資源上,我國勞動保障系統負責社保基金和企業年金監管的只有100多人,接近一半的地區沒有設立專門的基金監督處。相比之下,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局的全部人員約有1000人;美國承擔企業年金監管職能的勞工部雇員福利保障署,總部大約有200人左右,在10個地方有分支機構,而且在這些人中,多數是行業經驗豐富、業務素養較高的律師、審計師和會計師。
監管手段上,以企業年金為例,勞動保障部門只有年金管理機構的資格審批和終止權,日常監管的處罰措施只有警告方式,對于剛剛起步又機構種類復雜的年金市場缺乏更多更有效的日常監管指導手段。下一步應推進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市場化,會同有關金融監管部門、組織中介力量,對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內控制度、市場運營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稅收優惠充分重視
最后,為了促進年金市場的快速發展,創造較為寬松的政策環境,稅收優惠政策是重要的外部因素之一。截至2007年9月底,我國企業年金積累基金突破1200億元,年內有望突破1300億元,今年前三季度,已經運作的年金平均收益率為40.6%。盡管年金投資取得了較好的收益水平,但是年金市場的發展速度還是與先前的預期有一定差距,其中稅收優惠制度的不完善是重要原因之一。
到2007年10月,我國共有19個省通過了稅收優惠政策,稅前列支比例從3%- 12.5%不等,稅收優惠的政策比較分散,出臺稅收優惠的法規級別不一。這種層次參差不齊的措施因為缺少一定的權威性,無法有效地激勵年金市場發展壯大。從發達國家經驗看,以美國和澳大利亞為例,該項隱性支出約為GDP的1%,英國為3%。出臺高行政級別、統一的稅收優惠政策對我國養老金市場的發展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行性。(巴曙松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 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