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央企為今年近萬億的利潤、每年誕生一個巨無霸“中石油”而掩飾不住喜悅之時,網友們對央企這近萬億的利潤是怎么來、將怎么分表示了足夠的質疑和擔心。
人們的質疑是,央企大多是電力、電信、石油等壟斷企業,在市場競爭不充分的情況下,這些央企一年利潤近萬億,即使再多也是壟斷下的“金蛋”,不值得炫耀;而人們的擔心在于,作為央企的出資人,國人能直接分享這萬億的利潤蛋糕嗎?
與央企萬億利潤相呼應的還有一個“配套”新聞。12月10日《人民日報》報道,我國行業間工資水平差距已超過4.88倍,并呈現出進一步拉大的趨勢,而國際上公認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正如專家所言,如果在“市場競爭充分”和“法律或制度公開、公正”之上,行業工資差距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是必要的。
但問題是,目前社會上對于行業間收入差距的非議,更多地集中在由行政壟斷造成的收入差距上。比如,電力、電信、煙草等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的2-3倍,加上福利待遇差異,實際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間。
壟斷行業憑什么能有高收入?這是因為,一方面,壟斷行業占有他人根本享受不到的資源,他們憑借其壟斷地位和特權,往往通過高額收費來獲取巨額利潤;而另一方面,壟斷行業在利益分配上有更強的向個人傾斜傾向,其產生的利潤具體怎么分配,大多由企業自己說了算。據了解,早在10年前我國就出臺了壟斷行業最高工資指導意見,但由于這一“指導”意見的實施最后還要取決于企業自身,最終形同虛設。
李榮融說:“任何出資人,任何的股東,都需要回報,這是常識。但是,恰恰我們沒有做到。”央企的出資人自然是全體國人。以電力、電信、煙草、石油等壟斷企業為代表的央企,既然企業內部工資分配我們無法控制或無力控制,那么,就應該拿這部分利潤對其他行業進行補貼,讓其他行業的人們利用出資人身份分享,進而縮小行業工資差距。這不僅是國人作為出資人的權利,也是減少因行業工資差距過大而造成社會風險的根本所在。(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