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上調至二千元。 中新社發 呂建設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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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007年12月29日,編者)的全國人大常委會31次會議將個稅的起征點敲定為每月2000元,那么進一步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呢?晨報記者就此專訪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他表示,下一步可能會調整“累進稅率制”。
2000元起征點如期通過
意料之中,個稅修正案草案昨天順利通過,并且從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的修正內容只有一項——起征點從1600元/月調高至2000元/月。
李援透露,確實也有起征點上調到3000元/月的建議,不過經過綜合考慮,仍然確定標準為2000元/月。
記者昨天從權威渠道獲悉,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此已形成共識——“起征點上調要一步步來”。
“累進稅率制”可能調整
除了調高個稅起征點,普通民眾的另一個期待就是調整“累進稅率制”,拉大稅率檔次的間距,降低每一檔次的稅率,以達到變相減稅的效果。
比如現行標準中,超過起征點0-500元計征5%的個稅,超過500-2000元計征10%;倘若修改成超過起征點0-2000元的部分,統一計征5%,即便起征點維持不變,也可以減輕75元的稅負。
李援對此回應稱,法律委也確實聽到這樣的呼聲,在下一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時會統一考慮。
有望改變“撞傷不如撞死”
“道理更淺顯、責任更明確!比珖舜蟪N瘯ㄖ乒ぷ魑瘑T會副主任王勝明,昨天用10個字概括《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外界廣泛的詬病的機動車“莫名”承擔責任、撞傷不如撞死等現象,也有望改觀。
原先的法律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边@一表述容易讓人誤解,無論什么情況下,都是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自然遭受機動車駕駛員的質疑。
而此次修改則強調,“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這種表述顯然更加準確和合理。
社會上還有一個潛規則——撞傷不如撞死,因為有些個案撞死賠償數額遠遠低于撞傷的賠償數額。
“道交法此次修改,有利于改變這種個別現象!蓖鮿倜鞅硎荆矀皇且话愕拿袷录m紛,發生之后主要就是賠償問題;撞死則可能屬于刑法上規定的重大交通事故,可能判三年以下徒刑;倘若撞傷之后,車子又回倒故意碾死傷者,就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可能會判死刑。
他說,尤其道交法修改后,首先是由強制保險來承擔賠償責任,也減輕了機動車駕駛員的顧慮。
三措施應對“勞動爭議”
為了規避后天就將實施的《勞動合同法》,近期一些用人單位紛紛使出大面積裁員、重簽合同等手段。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對此表示,新出臺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有三大最新舉措,能夠適應勞動爭議大量發生的情況。
-舉措一:部分案件“一裁終局”
“有些用人單位利用現在的一些勞動爭議處理程序來惡意拖延勞動爭議的解決,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造成社會矛盾的激化!崩钤f。
因此,新法規定了“一裁終局”的制度,使部分案件一裁就終局,不再上法院,這樣少了一個時間比較長的訴訟環節。
李援解釋說:“縮短的這些案件規定為數額較小的、事實簡單的和有明確國家標準的案件,比如12個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金額以下案件。”
-舉措二:仲裁時效將延長
李援介紹說,現行的仲裁時效是勞動法規定的,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要申請仲裁。但在實踐中,時效太短卻不利于保護勞動者權益。
因此,新法把時效延長為1年,并且規定了時效的中斷和中止制度。特別是對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的爭議時效作了特別規定,即在存在勞動關系期間,追討拖欠的工資不受仲裁時效的限制。同時,新法還縮短了仲裁期限,這些都有助于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舉措三:明確仲裁不收費
李援強調,勞動爭議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保證,這樣可以大大降低勞動者的維權成本。
“等到《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后,勞動者維權的意識增強了,用人單位如果再違法的話,一些勞動爭議恐怕就會更多地提出來!崩钤f,按照現在的《勞動調解仲裁法》遵循的公正、及時、方便、快捷的原則,能夠適應勞動爭議大量發生的情況。(周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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