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有媒體刊發了題為《沃爾瑪:黑工廠的好伙伴?》的報道,其中提到:“自沃爾瑪進入中國以來,所發生的食品安全問題、商品質量問題等已經被曝光至少43次。還有更多被中國媒體曝光的記錄和被消費者舉報的事件沒有被記者統計。”
沃爾瑪是世界最大的零售業跨國公司,一直被耀眼的光環所籠罩。但記者追蹤調查的結果令人吃驚,一些沃爾瑪的供貨商屬于三無企業,根本不具備生產食品的資質;沃爾瑪商店里標明的某服裝廠地址竟然是“一棟寫字樓,沒有服裝廠”……
沃爾瑪的宣傳標語非常著名:“我們嚴格篩選生產廠家,所有產品在生產前都必須通過專業機構的嚴格檢測。同時我們還會對商場貨架上的商品隨時進行抽檢,以保證商品始終優質如一。”但在中國,它顯然沒有做到這一點。
政治學家威爾遜和犯罪學家凱琳共同提出了一個“破窗理論”:如果有人打壞了一個建筑物的窗戶玻璃,而這扇窗戶又未得到及時修理,別人就可能受到暗示性的縱容去打爛更多的窗戶玻璃。久而久之,這些破窗戶就給人造成一種無序的感覺。那么在這種公眾麻木不仁的氛圍中,犯罪就會滋生、蔓延。將這一理論用在我國的零售行業再恰當不過。盡管超市所售商品出現了很多質量問題,但依照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并不能對其進行嚴厲處罰。當一個超市因為售假被輕微的罰款即萬事大吉時,“破窗效應”即逐漸形成。
沃爾瑪也許不是第一個打破玻璃者,但是,它卻很容易成為一個標志——當一家以“保證商品始終優質如一”著稱的全球著名企業也被有關媒體報道與黑工廠走在一起時,它的示范效應是顯而易見的。
沃爾瑪熟諳中國的法律制度。從報道中披露的大量內幕來看,在大多數出現質量問題的情況下,沃爾瑪推出的解決方案,都是一倍賠償原則。比如,2007年4月19日,陳女士在沃爾瑪花15.6元購買了兩包早餐派,食用后腹痛、腹瀉,后發現竟然是過期商品。憤怒的陳女士討說法,沃爾瑪作出了賠償該商品兩倍價值即31.2元的處理。因為我國法律規定:“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跨國公司在中國不斷出現質量問題,不僅與在我國的違法成本過低有關,也與地方政府的小心呵護有關。像沃爾瑪這類全球500強企業,它的足跡走到哪里,就把光環帶到哪里,往往被作為地方招商引資的成功標志加以炫耀,有關部門在執法時常常受到各種力量的掣肘。更有甚者,一些地方直接在優惠政策中注明給予外商在違法方面作出一些“寬容”的讓渡。外商的傲慢與對中國消費者的懈怠態度,與地方政府的百般寵愛不無關系。
無論是沃爾瑪還是其他外商,他們在其本土上絕對是安分守己的,不敢越雷池一步,因為公平的法制環境將使他們為任何疏忽承受最嚴厲的懲罰。面對跨國公司與黑工廠的聯姻,我們需要從環境層面進行反思,提高懲罰性賠償的力度,做到在法律面前沒有例外者,無論它是沃爾瑪還是別的什么企業,以建立起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和法制環境。(曲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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