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全國政協委員張茵要求取消“無固定期限合同”,委員馬介璋呼吁《勞動合同法》應該緩行兩三年……《勞動合同法》成了今年兩會上最熱門的話題之一。
“勞動合同法都快被妖魔化了!”昨日,廣東籍的全國人大代表們紛紛呼吁,該法應該盡快出臺實施細則。據透露,勞動保障部正在制定工資條例,以細化《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爭議太多?
在昨日的分組審議上,來自企業的全國人大代表輪番炮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廣州市律師協會秘書長陳舒忍不住插話:“很多人缺乏對法規的全面了解,現在勞動合同法都快被妖魔化了。”
一位企業家代表大吐苦水說:“這個法一出臺,就有工人把企業告了,要補償加班費,要簽訂永久合同等。按法律規定,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辭退工人就很困難了,給企業經營造成麻煩。”
陳舒針鋒相對說:“法規要保護弱者當然會增加難度,否則用人單位隨隨便便就能辭退職工怎么談得上保護?”她認為勞動合同法有爭議不奇怪,因為它跟人們的切身利益關系太直接了。任何一部法律都是利益博弈的結果,都不可能滿足各個利益團體的需求。目前有博弈一點也不奇怪。大家都在關注這個事說明國家法制化在進步,讓博弈公開化是好事。
陳舒透露,任何一部法律都需要有很多的實施規章和細則,《勞動合同法》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目前有關部門也正緊鑼密鼓準備。勞動保障部正在制定工資條例,作為勞動合同法的細化規定。她建議廣東省人大將《勞動合同法》列入今年專題調研。
企業倒閉是新法惹的禍?
人大代表們直指當前一些中小企業對《勞動合同法》存在三大誤解:一是會大幅增加勞動成本;二是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理解成“終身制”、“鐵飯碗”,容易“養懶人”;三是認為該法只保護員工,不保護企業。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工商聯會長陳丹表示,自從華為“辭職門”事件發生后,廣東省工商聯專門組織人員分赴珠三角、粵東、粵西,對《勞動合同法》進行調研,為期三個月。一些企業未能站在國家產業發展方向和勞動力供求關系變化的角度考慮問題,將企業用工成本上升和一些企業搬遷或倒閉完全歸咎于《勞動合同法》的出臺。
“我公司就有一些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沒有見他們變懶啊。”全國人大代表、海王集團董事長張思民不同意“養懶人”的說法,企業會根據自身考核機制,調動員工積極性,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反而對企業更有歸屬感,增強了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勞動法過于保護勞動者?
陳丹也坦言,《勞動合同法》執行過程中確實遇到不少問題。
第一,企業用工規則過于嚴格。不少企業反映,《勞動合同法》與過去的《勞動法》相比,柔性條款減少,剛性條款增多。如規定企業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必須提前30天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聽取對方意見并且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20人的人數限制沒有區分大小企業的不同情況,規定過于剛性了。”
第二,過于傾向保護勞動者權益。新法出臺的保障勞動者利益的條款,出發點是好的,保護了勞動者,但也讓一些惡意破壞勞動關系的人有可乘之機,如勞動者離職基本“零成本”,這些增加了企業的管理風險和難度。
第三,企業用工自主權受到影響。《勞動合同法》規定“老弱病殘”員工,企業必須自己承擔下來,不能隨意推向社會。變更勞動合同要協商一致采用書面形式,調整工作崗位也要與員工協商溝通。這些使企業自由、有效配置人力資源受到諸多限制。
代表建議
1 盡快出臺實施細則
不少人大代表紛紛建議,盡快出臺《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對法律原文、社會各界爭論焦點問題明確界定。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廣東公司總經理徐龍指出,該法中有許多條文需要進一步明晰,如:勞務派遣的問題、無固定期限合同中的工齡認定問題、違約金與試用期問題等。
據了解,目前,深圳市對新《勞動合同法》的細則制定的立法工作已經啟動,將爭取半年內出臺。深圳將利用特區立法權這一“特”,率先在全國通過立法形式對《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進行補充,結合深圳本地的實際規范性實施,為全國全省帶個好頭。
2 減稅減負促法規實施
徐龍說,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增加的一些支出,是市場經濟國家里應付的人工成本。我國人工成本相當于韓國1/13、日本的1/26,越南、印度的勞動立法也比我國要嚴格。
他建議,政府可提供相應的政策措施來推動法律實施。一部好法是否能獲得成功,需要政府、企業、勞動者的共同努力。政府也可出臺一些為企業減稅、減費、減負的政策措施,來促進勞動合同法的順利實施。(特派記者 鄭佳欣 孫曉素戎明昌 謝思佳 徐林 沈昀)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