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航終于為“返航門”事件提出埋單方案,4月8日,新民網致電東航云南分公司航班延誤組獲悉,補償標準最高只有400元/人。據悉,7日,東航首度承認3月31日的返航事件有人為因素的存在,并表示將給予延誤乘客一定的補償。(4月8日《新民晚報》)
從當初曖昧的“天氣原因”,到羞羞答答地道歉,從輕描淡寫地坦承“有人為因素”,再到如今的同意補償。在群情激憤下,在民航總局的直接責問下,“返航門”終究沒有成為“老虎門”。然而,面對最高400元/人的補償標準,我們簡直啼笑皆非。區區400元/人,無關痛癢,既不能讓人看到相關部門痛下革除體制積弊的決心,也不能讓肇事者傷筋動骨,從而吸取教訓,豈不是笨拙的搪塞民意之舉?
然而,當我們靜心打量民航總局制定的相關補償條款——《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我們就會發現,最高400元/人的補償標準,委實師出有名。這就牽扯到另一個命題,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達8小時以上時,相關補償卻如此低廉?
顯然,補償400元,不僅錯在航空公司,還錯在相關制度的不合理,這種不合理制度的背后隱匿著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間的不對等,而這種有缺陷的制度之所以能夠出籠,恰恰說明制定制度之初,缺乏合理的博弈,我們還注意到,《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由民航總局制定,這種部門主導操作法律法規的做法,難免有失衡之嫌。這是體制之弊。
透視“返航門”事件,我們發現,它其實是一種衰朽體制的集中呈現,比如,飛行員拿乘客當人質,這近乎劫機的瘋狂行為,他們膽從何來?比如,利益主體在進行博弈時,工會偏偏缺位,為何不如國外那樣具備相應的平衡機制?比如,飛行員匱乏,相應的人才培養和儲備機制為何未建立?再比如,當中國航空市場正以空前的超速度發展時,陳舊的管理體制、高度的壟斷機制為何不相應改觀?
東航補償400元,是一種羞辱乘客的危機公關。不從改革體制入手,“返航門”事件不會徹底消弭。(王石川)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