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地,匆匆地,牛年的春節過去了,很多人才與親友團聚卻又踏上“再見”的征程;在此,不揣淺陋,筆者建議:國務院應該對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制度作出調整,適當延長春節假期。
理由一,“短”。從時間的“絕對值”來說,總共七天,可是算上兩個周末上移下挪,現行國家法定節假日中的春節不過是三天。從去年春節開始,上一年的除夕成了法定假日,人們不是往年的正月初八而是正月初七就要正式上班了。其實,以往每年的除夕基本上沒人再去上班,大多也是“不放假的放假”,所以,“從南京到北京”,人們覺得如今的春節假期變短了。
理由二,“累”。春節與國慶相比,“相同之處”都是7天假;“不同之處”,國慶期間,作為做兒女的,不一定非去看望父母不可,不一定非得家人團聚不可,但是春節更多地負載著“家人團聚”和“走親訪友”的特殊使命;特別是當今已是“城市化+信息化”,遠遠不只是“同村同鄉”,許多人的“家人團聚”和“走親訪友”往往是跨省跨市,尤其是那些80后的獨生子女這一代,光說給雙方家人拜年,顧得了“婆家”就顧不了“娘家”,顧得了“娘家”就顧不了“婆家”。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春節七天假“你來我往”,給人們的感覺不僅沒多少“休閑”而更多的是“忙碌”,不僅沒多少“輕松”而更多的是“緊張”。這其間,僅一個“春運”,就讓許多人累得夠嗆。
理由三,“重”。春節,不僅是“節”,更是“年”。春節,不僅要像其它節日那樣“吃好,穿好,玩好”,更是負載著沉重的更多的“春節文化”;春節,必須家家戶戶吃年糕,炸圓子,必須家家戶戶貼春聯、放鞭炮,必須家家戶戶隆隆重重地吃年夜飯,看春晚。春節,是中華民族一年中最隆重的節日,國家在制定法定節假日時,本應對春節“高看一眼”。
鑒于“上”,春節的法定假期,應該在現有基礎上適當延長兩到三天,此乃民心所向。
前些日了,有人呼吁恢復“五一”黃金周,以進一步地拉動內需,這也未嘗不可;但無論如何,從放假的天數來說,國家的這“節”那“節”,最應該體現的是“春節,唯此為大”。
“有錢沒錢,回家過年”。這里的年,以人為本,假期適當延長后,春節才會讓人們過得從從容容、輕輕松松,那樣的春節才真正像個一年一度的“年”。(作者: 張傳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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