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0日,繼廣東東莞、四川成都之后,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宣布向市民發放“消費券”。1.55萬戶困難家庭成員、31萬企業退休職工每人發放200元;26萬中小學生每人拿到100元,此次杭州發放的消費券總金額達到1億元,幾乎惠及杭州所有家庭。
從向市民發放消費券以來,呼聲就同質疑聲一起一浪高過一浪。從討論,到實行,消費券伴隨著中國人過了個熱熱鬧鬧的春節。
消費券啟動民眾購買熱情
1月24日,農歷臘月二十九,這一天是家住成都郊區的盧女士的農歷生日。盧女士的父母領到了成都市政府發放的200元消費券,再加上在上學的女兒得到的100元消費券,以及商家承諾的5%的優惠,事實上可以購買300多元的商品。盧女士于是同母親一道來到家門口的一家超市,準備用這些消費券購買年貨。誰知,超市里的景象把盧女士嚇了一大跳。“我就沒見過超市里有這么多人。怕人太多把老人擠壞了,我就先把老太太送回了家,叫我女兒跟我一塊去買東西。臨交款的時候,我給閨女買了盒冰激凌,誰知道等我們交完錢出來,冰激凌都化了。”
杭州市自消費券發放之日起,全國各大媒體就爭相報道了市場的火爆情況。對于群眾來說,政府發放消費券無疑是“天上掉錢”,因此,普通網友對消費券的看法并不像專家們旗幟鮮明地分成兩派,而發出了一邊倒的贊同聲。因此,全國其他地區的網友紛紛在報道后留言,“什么時候能輪到我們市”,“希望惠及全國民眾”等呼聲不絕于耳。
杭州消費券用節后的統計數據證明了自己對消費的拉動能力。據了解,截至2月5日,參與企業已回收消費券4400萬元,平均每張20元面值的消費券,額外拉動的消費也有20元。拉動能力達到了1比1。杭州93%的消費券用在超市,主要用于購買食品和滋補品。四家商場共回收消費券7.6萬張,主要用于購買服裝,回收額152萬元,帶消費券的小票額546.52萬元,拉動放大效應3.6倍。消費券在綜合商場、超市、家電賣場都有不俗戰績。
預估“紅包”效果需慎重
然而,并不是每個地方“發紅包”都會成功。在內地最先嘗試發放現金的是廣東東莞。去年6月,東莞宣布將向困難居民一次性發放大額現金補貼,開啟了內地政府“發紅包”的先河,然而,上報申領“紅包”的人數多到令人咋舌。有報道稱,東莞市某鎮申領人的收入差距高達20倍,最低收入申報者全家年收入僅為1800元,最高收入申報者年收入則達到了3.8萬元。更有些村民稱不知“發紅包”之事,而他們的姓名卻早已出現在申報者中。
無獨有偶,1999年,日本就曾為振興本國經濟而發行“地域振興券”,而這個振興券的發行,僅創造了2000億日元(約合150億人民幣)的GDP,僅占當年日本國內GDP的0.1%。其中,最明顯的一個原因,便是當時的日本民眾由于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對本國的經濟信心嚴重不足。領到消費券后,大都將現金存入銀行,而用消費券購物,甚至有人到店鋪中用消費券換取現金,因而并沒能達到刺激消費的效果。“首先,我們期望的提振消費,是可持續地提振消費,而消費券即使有效果,其效果也僅僅是一次性的。其次,消費券即使有一次性的提振消費效果,這種效果也不可高估,這是因為消費券可能與消費者計劃中的其它支出相互替代,從而限制、抵消其增加消費的作用。”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員、北京郵電大學兼職客座教授梅新育在自己的博客中撰文表示。
不僅一位專家對消費券的效用提出了質疑,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左小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消費券政策是一次性的短期效應,沒有后續的投資和資金,不能形成消費——投資——生產——收入——再消費的循環,不能達到刺激經濟恢復正常增長的目標。”
消費券能否惠及全民
同經濟學家不同,普通民眾關心的,是“我能不能拿到消費券”以及“我能拿到多少消費券”。一算這個賬,同是成都市民的趙恩榮就不像其他市民那么樂觀了。
“我們全家都不屬于發放消費券的范疇,但是我從2008年6月大學畢業到現在,一直沒有找到工作,我們不困難么?”小趙如今對商場、超市的搶購熱潮只能是一臉的無奈。在成都,消費券的發放也并非“人人有份”,這種發放上的不均也引起了一些人的質疑。例如在廣東東莞的補貼發放時,就曾出現過由于申領人過多,發放金額大大超出預算而暫停發放的尷尬局面,而通過深入采訪記者發現,這種“申領人過多”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些不具備申領資格的人弄虛作假申領而引起的。另外,有差別地發放還成為了新一輪腐敗現象滋生的溫床。廣東東莞一位農民告訴記者,他們全村80%的人都被列在了本村補貼申領人的名單上,但是,全村知道政府要發放補貼的人根本沒幾個,很多村民人在名單上,卻壓根沒聽說過政府發放補貼這回事。
對于民眾要求消費券“惠及全民”的呼聲,專家作出了如下的解釋:“在這個寒氣逼人的冬天,在金融危機的嚴冬中,政府首先想到困難群眾的過節問題,給他們發放消費券。我雖然沒有受惠,但心里仍然感到溫暖。”成都市政府參事、經濟學家王進表示,王進認為,消費券惠及全民為時尚早,而應該把“好鋼用在刀刃上”。
王進說,以前成都市政府都是直接給貧困群體發放50元現金,這次直接發100元消費券,金額上翻了一倍,形式上采用消費券,把扶助貧困與拉動消費結合起來,不失為一種好的辦法。“我們說,出口、投資、消費是經濟發展的三駕馬車。現在是他們買不起了,出口不是我們能負責的;而投資要等到產品賣出去才能見效益。因此,拉動消費便顯得尤為關鍵。發放消費券是許多國家為拉動內需而采用過的方法。”
新聞背景
消費券是專用券的一種,為實現經濟政策的工具之一。當經濟不景氣導致民間消費能力大幅衰退時,政府發放給民眾消費券,作為未來消費時的支付憑證,期待借由增加民眾的購買力與消費欲望的方式以振興消費活動,甚而進一步帶動生產與投資等活動的成長,加速經濟的復蘇。
雖然消費券是以促進消費為目的,但也可作為社會救濟工具之用。也有兩者相混,既以振興消費為目標,實施方式又如同社會救濟。混合型的政策形成背景可能比較復雜,而非僅有經濟考慮。
至2009年止,亞洲共有日本及我國臺灣地區、杭州市、成都市等發行過消費券。日本于1999年針對符合發放條件的特定族群發放“地域振興券”,每人2萬日圓。
臺灣地區于2009年對市民與具有長期居留資格的住民發放“振興經濟消費券”,每人新臺幣3600元。另外臺北市、高雄市等地方政府計劃向低收入戶、失業者等特定對象發放食物券、教育券。
浙江省杭州市政府編列人民幣1億元,于2009年春節前后針對低收入家庭、困難家庭、退休職工以及中小學生各發放等值為100元至200元人民幣的消費券。
四川省成都市市政府為擴大內需,針對2008年12月1日~12月20日前登記在冊的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城鄉重點優撫對象等三類人員約37.91萬人,在2008年12月29日前每人發放等值為100元人民幣的消費券。(孫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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