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北京市統計局宣布,2008年,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4715元,折合每月3726元,比2007年增長了12%。與往年一樣,這樣的數據又是引來一片質疑聲。因為它和太多市民對實際收入的感受差距很大,也解釋不了為什么大家的收入逐年增長,而消費卻總是無法提振的尷尬。
有關部門對上述職工平均工資的統計給出了一些解釋,使得社會對這一數據在統計意義上的正確性沒有多少疑問,卻對它的代表性和實際意義產生了更多的懷疑。按照相關解釋,目前的職工平均工資統計,所涉及的統計對象還只是企事業單位、機關與社會團體,并沒有將社會中小企業納入。而且職工工資總額計算方法不是按實際發到職工手里的現金計算,還包括單位代扣代繳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這樣一解釋,大家有些明白了,原來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統計里的“職工”只是你我中間的一部分人群,這部分人群的收入可能是比較高而且穩定的,自然平均工資也相對偏高一些。但這種“有你沒我”的統計,如何能反映整個城市的收入全貌呢?再從收入本身來說,按照《中國保險報》人士的統計,北京地區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20%,個人繳費比例8%;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7.5%,個人繳費比例2%;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0.6%,單位承擔;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2%,個人繳費比例1%;工傷保險按行業性質分為0.6%、1.2%、2%三檔基準費率,只由單位承擔。以上合計,社保總負擔至少已占個人工資總額的42%左右,外加單位和個人各繳(扣)12%以內的住房公積金,“職工工資”里面將有可能高達66%的份額并不在市民的腰包里。而剩下34%的“職工工資”,也還只是稅前收入。難怪與大家的實際感受有如此大的差異。
統計的口徑是這樣,再回到平均的概念上來。很多年來,我們的職工平均工資統計數據只有平均數,而沒有覆蓋社會不同群體(如國企高管、公務員、教師、農民工)以及不同行業(如金融、電信、私企、電力、石油)的具體分布數據。這樣的統計無法顯示不同行業以及同一行業內職工與管理人員巨大的收入差異,網民將這樣的統計形象地概括為:“張家有財一千萬,十個鄰居窮光蛋,平均下來算一算,個個都有上百萬”。一個與太多市民收入真實情況不相符的統計層面的工資增長,自然無法得到大家在幸福感上的共鳴。可見,一個“平均”,掩蓋了多少差異;一個“增長”,隱藏了多少問題。
當然,并不是說平均值的統計方法是不需要的。GDP的人均值在分析一個國家經濟增長階段時有很大的價值,歷史地看,平均值的變化也總是有其時代意義的。但是,平均值的統計方法也是有缺陷的,因為它反映不了貧富分化和財富流向的變動。
在統計數字與社會現實的差異面前,我們是應該為了統計數字的“喜人增長”而無視社會現實,還是應該為了真實地反映社會現實,修正統計部門的計算口徑和方法?答案是明擺著的,只有真實的數據才能讓大家了解目前社會存在的真正問題,也才能為正確的決策提供有價值的參考。這樣真實的統計也許很難,但在失真和真實之間,統計部門其實沒有選擇。(陳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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