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市場創業板有望在2009年正式推出。 中新社發 謝正義 攝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日電(記者 劉育英)證監會上月三十一日出臺創業板IPO辦法,醞釀十年的創業板開始啟動。深圳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宋麗萍二日回答創業板監管問題時表示,中國創業板的監管嚴于國外創業板,并設計了防止首日爆炒的制度。
制度設計防止首日爆炒
宋麗萍分析說,出現上市首日股價被過分炒高的原因,一是創業板股票數量較少,但需求很大;另一個原因是,發行價和二級市場的價差客觀存在。
宋麗萍指,“制度上防止爆炒的措施,一是股價漲太高就停牌,如停三十分鐘,進行警示,讓股民消化一下,股價是不是該這么高。”另一方面,深交所會實時監控不規范的報單行為。
投資者準入門檻還沒確定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此前表示,為保護投資者合法利益,將設立投資人準入制度。宋麗萍說,創業板的發行上市條件低于主板,相應它的風險就大,所以一定要設立門檻。
不過對于散戶是否可以投資創業板,宋麗萍表示,目前還沒有確定,正在論證之中。她表示,投資者準入制度出臺之后,符合準入制度的投資者可以自己投資創業板;暫時不符合的,可以通過基金或者其他的方式間接進入創業板,渠道是暢通的。
監管將嚴于國外創業板
宋麗萍說,從海外市場來看,二000年前后設立的創業板門檻過低,有的創業板只要求企業有二十四個月的運營記錄就可以了,經營盈利與否無所謂。
而中國創業板要求上市企業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最近一年凈利潤不能少于五百萬元,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能少于兩千萬元,企業要主營業務突出,具備連續盈利能力等。
宋麗萍表示,除設立上市公司門檻,還要對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資金投向進行嚴格監管。宋麗萍說,“我們的監管要嚴一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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